第一百八十五章 被人看扁了(第三更)
为浩宇选取了两件法宝,只要修为足够,便可以施展,到时候实力绝对提升许多。这一次隐灵海结束后,整个隐灵海便成为凌霜所有,里面的宝物也会被凌霜拥有。
“浩宇,我已经设下了迷阵,他们即便想要出去也难了,只会选择灵器或者真灵器。”
说话间,浩宇取得了那两件宝物,拉着凌霜的玉手,笑道:“咱们走吧。”
这次,浩宇二人准备前去探望爷爷,随后去凌家提亲,将婚事给办了。至于呆在隐灵海的众人,则不去管他们。
浩宇二人离去后,出现在昆仑山附近,并没有御空飞行,而是如同普通人一般,四处游玩,准备将达到首都的所有名地游玩一番。
只不过,浩宇二人不知的是,在二人离去过了许久,众人相继被传送了出来,因为在里面无法探知获得的宝物,只有传送出来后,宝物的封印才会被解除。
如此一来,众人皆露出兴奋之色,感觉自己选取的宝物绝对是玄器,甚至是仙器。就这样,众人期待的查探自己的法宝。
瞬间,仿若晴天霹雷,众人如同石化了一般,纷纷愣在了原地。赤炎门的一名脾气火爆的长老,甚至将手中的两件自认为玄器仙器的法宝摔在地上,怒哼一声不再吭气。
至于三大超然势力的众人,脸色同样大变,发现自己手中认为是玄器以及仙器的东西,其实只不过是件灵器后,顿时怒哼一声。这次前来,三大势力本就秉着要获得仙器的志向,可如今来看,如同笑话一般,竟然获得了几件灵器。好气又有些好笑。
浩宇二人玩耍了数月时间,才来到浩宇的家中,带回来了一个拥有倾国倾城容颜且落落大方的凌霜,却是让村人看后羡慕坏了,纷纷前来与之攀谈,村中的狗子,因为在外面上大学,娶了一个大学生做老婆,带回来后可把狗子的父母乐坏了,更是让村人羡慕不已。
如今,浩宇将凌霜带了回来,众人见后的第一眼便是愣神,第二眼依旧是愣神,为凌霜美绝尘世般的容颜感到震撼,感到痴迷。当得知乃是浩宇未婚妻后,更是羡慕坏了。
就这样,在村人的围捧之下回到家中,看到正坐在石头上叼着烟斗的爷爷后,浩宇赶忙上前介绍。
“呵呵,当年只会哭的小丫头长大了,好好好。”
望着落落大方的凌霜,做爷爷的自然满意万分,赶忙将之请进了屋子中。
“有段时间没有见凌老头了,这次你们结婚,正好去拜访一下。”
实力达到练气期后,沈傲天仿若年轻十几岁,不再如先前那般看似沧桑。
因为凌霜的到来,热心的各家都送上一些美食,好生的招待凌霜。毕竟,沈傲天在村中的地位可不一般,众人能够吃上肉,多亏了沈傲天常年打猎,否则村人一贫如洗,吃饭都成问题。
饭桌上,沈傲天得知浩宇与韩映月相认后,露出了欣慰之色,从浩宇口中得知沈家当年的事情后,只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什么。
次日,三人便一同前往凌家,至于贺礼,浩宇早就准备好了,对于富可敌国的凌家来讲,最不缺的就是钱,只不过,浩宇破天戒中拥有的每一样天材地宝,若是拿出来,都不是凌家所能买得起的。
“浩宇,聘礼都准备了什么?咱们可不能太寒酸了。”
沈傲天再三叮嘱,见浩宇两手空空,不由得提醒着。
听闻,浩宇一笑,道:“爷爷你就放心吧,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这一次浩宇准备了三份聘礼,第一份乃是万年天蚕珠,这东西可是奇宝,即便是炼虚期强者,都对之垂涎万分。
至于万年天蚕珠的功效,若修士拥有,则分成万次服用,不仅能够延年益寿,永葆青春,而且还能够增进修为,万次服用后,会让一名懒惰的练气期修士,瞬间达到元婴期,这还只是保守估计!
如果换做普通人类,就好比凌家众人来讲,拥有万年天蚕珠后,除了凌家老爷子能够服用外,其余之人根本无法承受那股药力,只能够放入汤中熬制,能够喝上一口汤,包治百病,而且能够延年益寿,青春永驻。
如此重宝,试问凌家即便富可敌国,可能否用金钱买下?答案是否!
这只是第一件宝物,至于第二件,名为天邪剑,乃是浩宇炼制而成,实力达到元婴期后,即便不懂得炼器炼丹,也可照着葫芦画瓢的炼制。
这一柄天邪剑,凝聚了浩宇五成功力,放置在凌家,可保凌家平安无事,只要对方实力不超过元婴期,便能够保护凌家。不过,这件天邪剑只能使用三次,若超过三次,其功效便会消失。
这乃是第二件聘礼,至于最后一件聘礼,便是金钱,只不过此金钱非真正意义上的金钱,而是大量的灵石。为何要给凌家如此多灵石呢?原因很简单,这种灵石在玄界能够供修士修炼之用,到了现世,即便戴在身上,也可改造身体,更主要的是,灵石若是打磨即可超越钻石,成为天价之宝。
浩宇这次送上灵石的数目为一万下品灵石,若送上太多,会让凌家之人心生惰性,又或者被强者盯上,这样就得不偿失。
刚进入凌家,凌老爷子便带着一行人前来迎接。
“哈哈,沈老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说话间,两家老爷子来了个熊抱,紧紧抱在一起,脸上露出兴奋之色。在凌老爷子身后的几人,其中便有凌霜的父母,此刻一脸尴尬的陪笑着。回想当年如何对待浩宇,如何瞧不起浩宇,便让二老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
“爷爷,伯父,伯母。”
浩宇一一打招呼,虽然以前有些矛盾,但浩宇并没有记在心上,随着心境的提升,这些事情早已抛之脑后。
凌傲天倒没什么,凌霜的父母听到浩宇如此礼貌的称呼自己,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赶忙应道。
浩宇等人进入凌家后,直奔凌家大厅。此刻,在大厅之上竟然有几个陌生人,其中的一名青年男子,地级前期修为,相貌英俊,身着华丽,但眼底深处却有一丝傲色,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在青年的身旁是一对中年夫妇,想必是其家长。
浩宇发现,此人身后有着大大小小许多红纸包裹住的,想必是前来提亲的。对此浩宇倒是有些好奇。
一直观察着浩宇的凌霜父母,察觉到浩宇目光后,当即笑道:“浩宇,他们乃是周家之人,那青年正是周家继承人周康,此番前来乃是提亲,看上了大哥家的女儿凌天凤。
浩宇听后微微点头,随即进入到大厅。
在大厅内入座后,傲慢的周康虽然对凌家客客气气,可望着一身农村打扮的沈傲天,却是抹过鄙夷之色,看了一眼身后的大大小小聘礼,冲凌老爷子拱手道:“凌爷爷,康儿与天凤两情相悦,诚意前来提亲,送上千年灵芝一份,千年人参一份,翡翠珍珠两大箱,千万美元等等,只希望爷爷能够将天凤许配给康儿,必定誓死守护天凤,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任何委屈!”
周康说着诚恳,倒是让凌老爷子满意的点点头,笑道:“既然你们两情相悦,我自然不会阻止,旁边这位是天凤的父亲,你应该知道,只要他跟天凤不反对,这门婚事就这么定了吧。”
听闻,周康面露喜色,赶忙躬身谢过,便向凌霜的大伯开口询问着。
“哈哈,真是双喜临门呐,霜儿,浩宇你们的婚事打算什么事情办啊?”
凌老爷子大笑起来,显然极为的开心,目光落在浩宇二人身上,当下询问着。
凌霜俏脸一红,靠在母亲的身旁没有说话,而浩宇一笑,道:“爷爷你们拿主意吧,挑选一个吉日。”
周康这才注意到凌霜,登时便被凌霜美绝尘世般的容颜所吸引,露出了痴迷之色,没有相当人世间竟然拥有这般绝美的容颜。身后的母亲意识到自己儿子失态,赶忙拉了一下,生怕凌家众人生气。
“浩宇,还不快将聘礼送上。”
说着,浩宇微微点头,手腕一抖,取出了三个红纸包裹住的盒子。
这一幕,却是让周康眼睛一亮,当即冷笑一声:“原来是变魔术,我也会。”说话间,周康手腕一翻,一束玫瑰花便出现在手中,得意般的看着仅有三件聘礼的浩宇。
相对于周康身后大大小小不下二十箱聘礼来讲,浩宇的这三件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不过,重在质而不在量。
更何况,浩宇取出三件聘礼的同时,凌老爷子等人并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似乎不在乎这些礼物一般。
“浩宇,你怎么才准备了三份聘礼啊?”
沈傲天望着周康那一堆聘礼,面露不悦之色,责备的说着。
浩宇正欲开口,一旁的周康却是一脸正色的说着:“这样吧,相遇便是缘,我这有一张瑞士的卡,里面有一些钱,若你不嫌弃的话就当做聘礼吧。”(未完待续)
“浩宇,我已经设下了迷阵,他们即便想要出去也难了,只会选择灵器或者真灵器。”
说话间,浩宇取得了那两件宝物,拉着凌霜的玉手,笑道:“咱们走吧。”
这次,浩宇二人准备前去探望爷爷,随后去凌家提亲,将婚事给办了。至于呆在隐灵海的众人,则不去管他们。
浩宇二人离去后,出现在昆仑山附近,并没有御空飞行,而是如同普通人一般,四处游玩,准备将达到首都的所有名地游玩一番。
只不过,浩宇二人不知的是,在二人离去过了许久,众人相继被传送了出来,因为在里面无法探知获得的宝物,只有传送出来后,宝物的封印才会被解除。
如此一来,众人皆露出兴奋之色,感觉自己选取的宝物绝对是玄器,甚至是仙器。就这样,众人期待的查探自己的法宝。
瞬间,仿若晴天霹雷,众人如同石化了一般,纷纷愣在了原地。赤炎门的一名脾气火爆的长老,甚至将手中的两件自认为玄器仙器的法宝摔在地上,怒哼一声不再吭气。
至于三大超然势力的众人,脸色同样大变,发现自己手中认为是玄器以及仙器的东西,其实只不过是件灵器后,顿时怒哼一声。这次前来,三大势力本就秉着要获得仙器的志向,可如今来看,如同笑话一般,竟然获得了几件灵器。好气又有些好笑。
浩宇二人玩耍了数月时间,才来到浩宇的家中,带回来了一个拥有倾国倾城容颜且落落大方的凌霜,却是让村人看后羡慕坏了,纷纷前来与之攀谈,村中的狗子,因为在外面上大学,娶了一个大学生做老婆,带回来后可把狗子的父母乐坏了,更是让村人羡慕不已。
如今,浩宇将凌霜带了回来,众人见后的第一眼便是愣神,第二眼依旧是愣神,为凌霜美绝尘世般的容颜感到震撼,感到痴迷。当得知乃是浩宇未婚妻后,更是羡慕坏了。
就这样,在村人的围捧之下回到家中,看到正坐在石头上叼着烟斗的爷爷后,浩宇赶忙上前介绍。
“呵呵,当年只会哭的小丫头长大了,好好好。”
望着落落大方的凌霜,做爷爷的自然满意万分,赶忙将之请进了屋子中。
“有段时间没有见凌老头了,这次你们结婚,正好去拜访一下。”
实力达到练气期后,沈傲天仿若年轻十几岁,不再如先前那般看似沧桑。
因为凌霜的到来,热心的各家都送上一些美食,好生的招待凌霜。毕竟,沈傲天在村中的地位可不一般,众人能够吃上肉,多亏了沈傲天常年打猎,否则村人一贫如洗,吃饭都成问题。
饭桌上,沈傲天得知浩宇与韩映月相认后,露出了欣慰之色,从浩宇口中得知沈家当年的事情后,只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什么。
次日,三人便一同前往凌家,至于贺礼,浩宇早就准备好了,对于富可敌国的凌家来讲,最不缺的就是钱,只不过,浩宇破天戒中拥有的每一样天材地宝,若是拿出来,都不是凌家所能买得起的。
“浩宇,聘礼都准备了什么?咱们可不能太寒酸了。”
沈傲天再三叮嘱,见浩宇两手空空,不由得提醒着。
听闻,浩宇一笑,道:“爷爷你就放心吧,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这一次浩宇准备了三份聘礼,第一份乃是万年天蚕珠,这东西可是奇宝,即便是炼虚期强者,都对之垂涎万分。
至于万年天蚕珠的功效,若修士拥有,则分成万次服用,不仅能够延年益寿,永葆青春,而且还能够增进修为,万次服用后,会让一名懒惰的练气期修士,瞬间达到元婴期,这还只是保守估计!
如果换做普通人类,就好比凌家众人来讲,拥有万年天蚕珠后,除了凌家老爷子能够服用外,其余之人根本无法承受那股药力,只能够放入汤中熬制,能够喝上一口汤,包治百病,而且能够延年益寿,青春永驻。
如此重宝,试问凌家即便富可敌国,可能否用金钱买下?答案是否!
这只是第一件宝物,至于第二件,名为天邪剑,乃是浩宇炼制而成,实力达到元婴期后,即便不懂得炼器炼丹,也可照着葫芦画瓢的炼制。
这一柄天邪剑,凝聚了浩宇五成功力,放置在凌家,可保凌家平安无事,只要对方实力不超过元婴期,便能够保护凌家。不过,这件天邪剑只能使用三次,若超过三次,其功效便会消失。
这乃是第二件聘礼,至于最后一件聘礼,便是金钱,只不过此金钱非真正意义上的金钱,而是大量的灵石。为何要给凌家如此多灵石呢?原因很简单,这种灵石在玄界能够供修士修炼之用,到了现世,即便戴在身上,也可改造身体,更主要的是,灵石若是打磨即可超越钻石,成为天价之宝。
浩宇这次送上灵石的数目为一万下品灵石,若送上太多,会让凌家之人心生惰性,又或者被强者盯上,这样就得不偿失。
刚进入凌家,凌老爷子便带着一行人前来迎接。
“哈哈,沈老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说话间,两家老爷子来了个熊抱,紧紧抱在一起,脸上露出兴奋之色。在凌老爷子身后的几人,其中便有凌霜的父母,此刻一脸尴尬的陪笑着。回想当年如何对待浩宇,如何瞧不起浩宇,便让二老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
“爷爷,伯父,伯母。”
浩宇一一打招呼,虽然以前有些矛盾,但浩宇并没有记在心上,随着心境的提升,这些事情早已抛之脑后。
凌傲天倒没什么,凌霜的父母听到浩宇如此礼貌的称呼自己,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赶忙应道。
浩宇等人进入凌家后,直奔凌家大厅。此刻,在大厅之上竟然有几个陌生人,其中的一名青年男子,地级前期修为,相貌英俊,身着华丽,但眼底深处却有一丝傲色,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在青年的身旁是一对中年夫妇,想必是其家长。
浩宇发现,此人身后有着大大小小许多红纸包裹住的,想必是前来提亲的。对此浩宇倒是有些好奇。
一直观察着浩宇的凌霜父母,察觉到浩宇目光后,当即笑道:“浩宇,他们乃是周家之人,那青年正是周家继承人周康,此番前来乃是提亲,看上了大哥家的女儿凌天凤。
浩宇听后微微点头,随即进入到大厅。
在大厅内入座后,傲慢的周康虽然对凌家客客气气,可望着一身农村打扮的沈傲天,却是抹过鄙夷之色,看了一眼身后的大大小小聘礼,冲凌老爷子拱手道:“凌爷爷,康儿与天凤两情相悦,诚意前来提亲,送上千年灵芝一份,千年人参一份,翡翠珍珠两大箱,千万美元等等,只希望爷爷能够将天凤许配给康儿,必定誓死守护天凤,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任何委屈!”
周康说着诚恳,倒是让凌老爷子满意的点点头,笑道:“既然你们两情相悦,我自然不会阻止,旁边这位是天凤的父亲,你应该知道,只要他跟天凤不反对,这门婚事就这么定了吧。”
听闻,周康面露喜色,赶忙躬身谢过,便向凌霜的大伯开口询问着。
“哈哈,真是双喜临门呐,霜儿,浩宇你们的婚事打算什么事情办啊?”
凌老爷子大笑起来,显然极为的开心,目光落在浩宇二人身上,当下询问着。
凌霜俏脸一红,靠在母亲的身旁没有说话,而浩宇一笑,道:“爷爷你们拿主意吧,挑选一个吉日。”
周康这才注意到凌霜,登时便被凌霜美绝尘世般的容颜所吸引,露出了痴迷之色,没有相当人世间竟然拥有这般绝美的容颜。身后的母亲意识到自己儿子失态,赶忙拉了一下,生怕凌家众人生气。
“浩宇,还不快将聘礼送上。”
说着,浩宇微微点头,手腕一抖,取出了三个红纸包裹住的盒子。
这一幕,却是让周康眼睛一亮,当即冷笑一声:“原来是变魔术,我也会。”说话间,周康手腕一翻,一束玫瑰花便出现在手中,得意般的看着仅有三件聘礼的浩宇。
相对于周康身后大大小小不下二十箱聘礼来讲,浩宇的这三件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不过,重在质而不在量。
更何况,浩宇取出三件聘礼的同时,凌老爷子等人并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似乎不在乎这些礼物一般。
“浩宇,你怎么才准备了三份聘礼啊?”
沈傲天望着周康那一堆聘礼,面露不悦之色,责备的说着。
浩宇正欲开口,一旁的周康却是一脸正色的说着:“这样吧,相遇便是缘,我这有一张瑞士的卡,里面有一些钱,若你不嫌弃的话就当做聘礼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