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许洛枫对中年女人说谢谢,想要带慕小桃走,小丫头却被屋子里一条小黄狗吸引住了,她跑过去蹲在地上逗小狗玩,小狗冲着她汪汪叫,摇摇尾巴,慕小桃笑了起来,回头对许洛枫说:“爸爸,有小狗狗耶!”
“嗯,你小心一点。”许洛枫说完后打量了一下这间房子,家具很旧,多年前的装修风格,墙角还有渗水的印记。
中年女人见慕小桃可爱,又喜欢小狗,也没催他们离开。她这屋子本就出租了几间,家里来的人挺杂,她也不怕,大大方方地问许洛枫:“你想租房子吗?”
“不,不租。”许洛枫摇头。
“你这脸是怎么回事?”她还挺八卦。
许洛枫已经说得很溜了:“前几天不小心摔了一跤。”
“呵呵呵……摔跤还能摔成这样,真稀奇。”女人又问,“那你来找我妈,有什么事?”
许洛枫说:“前几天来找王老太太的那个女孩子,她是……我妻子,我知道当年她在这里住过几个月,王老太太很照顾她,所以我和女儿就想来看望王老太太。”
中年女人很仔细地想了想许洛枫的话,转身去厨房给他们倒来两杯热水,她突然一拍脑袋:“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租二楼房子,后来肚子越来越大的姑娘!是不是她?”
许洛枫的胸口有些堵,他点头:“是,就是她。”
“果然是她!但是我都记不得她的名字了。”中年女人的视线瞄向边上和小狗玩得起劲的慕小桃,她惊喜地问,“这就是那姑娘的女儿?”
许洛枫点头:“是的。”
“呦!都这么大啦!你是她爸爸?是那姑娘的老公?”中年女人笑起来,“唉……的确是过了好些年啦,我妈走了都两年了。她活着的时候有时还会叨叨,说那个姑娘回家后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妈要是知道那姑娘生了个这么可爱的小丫头,一定开心坏了,她最喜欢小孩子了。”
二楼那间房的租客在过年前退租了。中年女人带着许洛枫和慕小桃上了楼,说要给他看慕冯樱曾经住过的房间。
打开房门,一股樟脑丸的味道散了出来。慕小桃捂住了鼻子,许洛枫却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这是一间很小的屋子,10平米大,简陋,逼仄,破旧,还不带卫生间。
房里有非常简单的旧家具,还有起皱了的墙纸、变了色的地板和摇摇欲坠的灯。
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墙上一台破烂的空调。
这个房间和慕冯樱当年在嘉兰名居的家完全不能比,连许洛枫在z大校外租的房子都比不上,甚至于,它还比不过z大的学生寝室!
许洛枫难以想象,那时候的慕冯樱,怀了孕,却独自一人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住在这样的一间小房子里,一住就住了三个多月。
她投奔了赵宁,却没有告诉赵宁怀孕的事,她只是说她请了一个学期的假,想出来散散心,恳求赵宁不要告诉她的父母,要不然,她就会去到一个谁也找不到她的地方。
赵宁是个粗枝大叶的男人,当时他儿子还没满一岁,需要照顾,帮慕冯樱租了房子后,他就不大来管她,平时顶多给她打个电话,竟然一直都没有发现慕冯樱怀孕的事实。
第一个发现的人,是王老太太。
王老太太天天在家门口带着土狗大旺晒太阳,慕冯樱待在房里没意思,有时就下来透透气。
一个老太太,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再加上一条狗,便成了每一天这幢房子跟前固定的一道风景。直到有一天,王老太太问慕冯樱:“小妹,你是不是有喜啦?”
慕冯樱大惊失色。她每天都穿着很宽松的衣服,以为不会有人发现的。
她吃得很差,营养跟不上,再加上多多少少有点孕吐,因此怀孕四个多月了人还是很瘦很瘦。
王老太太问了慕冯樱几句后,年轻的女孩就抱着膝盖哭了。王老太太当时也不知怎么想的,没把这件事告诉给自己的儿女听,她开始照顾慕冯樱的饮食,每天亲自下厨做菜,荤素蛋奶都搭配齐全,然后端自己房里,骗儿女说是自己吃。
这些朴素却充满心意的饭菜,都进了慕冯樱的肚子。
她一个人待在西安,这个她小时候过过暑假的城市,她哪儿也没去,就是成天待在出租屋里,用笔记本电脑放碟片看。
她时常发呆,有时会哭,待在王老太太身边时,就趴在她膝盖上哭,大旺则乖乖地趴在她脚边,友善地舔着她的手。
这些事,都是她离开以后,王老太太说给儿女们听的。
2006年1月,离过年还有半个月时,赵宁终于想起过来看看慕冯樱了。
慕冯樱平时深居简出,小楼房里除了王老太太,还真没其他人发现她怀孕,但是赵宁是冲着她来的,这时候慕冯樱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人也胖了起来,赵宁见她第一眼,心里就怀疑上了。
他有过妻子怀孕的经验,见慕冯樱神不守舍的样子,他硬生生憋住了没问,回家后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慕洋。
许洛枫站在小楼门口,左臂抱着慕小桃,右手撑着伞。
中年女人站在他身边,指着几米开外的一个转角处,说:“喏,就是那里,那个姑娘的父母找来的时候,他们就是在那里见的面。那天我刚巧在门口和邻居说话,全部都看见了,才知道那姑娘原来怀了孕呢。”
那时候的慕冯樱刚去外面散步回来,黄昏时分,她挺着肚子、托着后腰走到那个转角处,一下子就停住了脚步。
她的面前五、六米远处,站着慕洋和冯云秀。
慕冯樱当时就绝望了,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慕洋大步走到她面前,面色铁青,高高地扬起了手臂。
慕冯樱浑身僵硬,她眼一闭,缩起脖子侧转了身,双手就护住了自己的肚子。
预想中的耳光迟迟没有落下,她保持着这个姿势很久很久,终于大着胆子回头看自己的爸爸。
慕洋的手还是扬起在空中,但是手指已经捏成了拳,他的眼泪糊了一脸,一个未满50的硬朗汉子,就这么站在巷子中间,像个孩子似的嚎啕大哭起来。
慕冯樱也哭了,她抖得像片风中残叶,冯云秀慢慢地走了过来,温柔地把慕冯樱抱进了怀里,说:“好啦,不要哭了,我的傻樱樱,爸爸妈妈来接你回家了。”
……
许洛枫临走前,中年女人有些好奇地问他:“当年,你在哪里?”
许洛枫抱着慕小桃愣在当场。
当年,他在洛杉矶,心理空虚,身体也空虚,正和第一个女朋友在一起。
他和路云帆一起合租在高档公寓里,吃穿用度都能随心所欲。他继续着自己的学业,很少会想到过去,也不太展望未来。
只有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分,他会从梦中突然惊醒,伸手往边上一捞,冰冷空荡,他会起来抽一支烟,放纵自己想念曾经的那个女孩。
来洛杉矶,他没有带其他关于她的东西,只带了那把牛角梳。
有一天,他去洗手间,却再也找不到那把梳子。
他问路云帆,路云帆说:“哦,那把梳子都裂了,我就给扔了。”
见许洛枫愣在那里,路云帆问:“怎么,这把梳子……很重要吗?”
“不。”许洛枫转过身,“就是一把普通梳子而已。”
……
“爸爸,好冷!”慕小桃的呼声唤回了许洛枫的思绪。他站在巷子里,回头望去,纷飞的雪花中,那幢暗黄色的小楼静静矗立。
他想象着那个女孩,就如他现在这样走在这条巷子里,她的腹部高高隆起,走得很慢很慢,好不容易走到了目的地,却并没有任何温暖的人或事迎接她。
她只能回到那个简陋甚至脏污的房间里,默默地度过那令人绝望却又心生希望的一天,一天,又一天。
“爸爸!”慕小桃见许洛枫老是发呆,很是不满,她拉着他的衣领着急地说,“你答应带我去找妈妈的!我要找妈妈!”
许洛枫看向她,点头道:“好,我们现在就去找妈妈。”
74
中午时分,慕冯樱接到了小蔡的电话,他说:“小慕,新郎官到了!”
慕冯樱松了一口气,说:“那你们就赶紧过来吧,我这里已经准备好了。”
挂下电话,她望向陶樱,她正倚在病床上绣十字绣,此时也向慕冯樱看了过来。她已经化好了妆,但是还穿着病号服,头发稀疏无光,配着脸上的妆容,看起来相当诡异。
“他来了?”陶樱问。
慕冯樱点头:“嗯。在路上了,陶姐,我帮你换婚纱吧。”
拉上了窗帘,慕冯樱和护工一起扶着陶樱站起来,帮她穿上了婚纱。
婚纱是根据陶樱的身材改制过的,一字领,长袖,收腰,大裙摆。穿好以后,慕冯樱取来假发替陶樱戴上,又为她发上别上了头纱。
做完这些,她请护工拉开了窗帘,原本幽暗的房间立刻变得明亮,慕冯樱看着面前焕然一新的陶樱,突然就有些失神。
穿着白色婚纱的陶樱虽然消瘦,但因化妆品的遮掩,气色看来好了许多,乌黑的发髻盘在脑后,肤色不再那么黯淡,长睫翘翘,嘴唇红润,面容甚至可说是清秀明丽了。
护工拿过镜子交给陶樱,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笑起来:“小慕,你真厉害,这还是我吗?”
“我没学过,手很生,就是自己瞎琢磨的。”慕冯樱不好意思地说,“店里忙的时候化妆师不够,我就去顶一下。”
陶樱笑眯眯地说:“不,真的很好,把我化得那么漂亮。”
然后,她觉得有些累,就靠在床头眯了一会儿,病房里变得十分安静,慕冯樱无聊地玩着手机游戏,直至敲门声响起。
她过去开门,陶原站在门外,轻声说:“他们在楼下了。”
慕冯樱点点头,回身看陶樱,她已经醒了过来。
因为是在医院,各种热闹折腾的环节都取消了,没有鞭炮,没有堵门,白谨只是手握捧花款款行来。
他穿一身深灰西服,左胸别着礼花,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戴一副金边眼镜,他虽已过不惑之年,外表看起来却是优雅从容,气质出众。摄影师跟在他的身边,拿着单反不停地拍着照。白谨走到病房门口时,渐渐停下了脚步,慕冯樱站在那里看着他,眼神很不友好,白谨叹口气,说:“慕经理,对不起,我是真的抽不出空来。”
“白先生,你不用和我说对不起。”慕冯樱冷冷地开口,“陶姐在里面,你进去见她吧。”
她和护工一起走出了病房,与陶原、小蔡站在一起。白谨深吸一口气,终于抬脚迈入病房。
他与陶樱在病房里待了半个小时,慕冯樱不知道他们的见面会是怎样,她也无意了解。等在走廊上,陶原与她聊起天来,问:“慕小姐,我一直没想明白,你为什么会答应接下这一场婚礼?”
慕冯樱答不出来,其实一开始,她只是想找个借口逃离j市,出来散散心。可是这一个多星期,她已经冷静了许多,知道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许洛枫一直没有放弃和她联系,这一点令慕冯樱有些困惑,而她自己,在工作中感到巨大的压力时,居然忍不住找许洛枫做了倾诉,这又令她很是惶恐。
她知道自己不可能轻易地忘记他,尤其是在他又一次从天而降地出现在她生活中以后,她原本已经死寂了的心再次蠢蠢欲动。可是,正如她对郭彦说过的话,许洛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慕冯樱知道自己还是对他抱有过大的期望了,幸好,她知道得还不算太晚。
这一次与他别离,不再像五年前那样痛苦了。现在的慕冯樱虽然才25岁,依旧年轻,但是和同龄的女孩相比,她无疑要比她们成熟一些。
她要考虑的事情很多。工作方面,她要思考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发展方向,樱桃婚庆的办公场所实在是太小了,而业务量却在不断增大,慕冯樱和邓柔商量后想着等过了年,将婚纱摄影和婚庆业务分开,寻一间更合适的店面主做婚庆。
在私人事务上,她担心着父母的身体,想着等夏天慕小桃放暑假时,带着父母和女儿一起出去玩一趟。小桃小时候身体不好,家里人都忙着照顾她,后来慕冯樱工作忙起来,又没有多余时间,所以这些年来,他们一家四口还从未一同出去长途旅游过。
然后,慕冯樱又想,小桃已经上小班了,要不要给她报点儿兴趣班?萌萌妈妈说萌萌开始学小提琴了,王睿妈妈说王睿在学画画了,慕冯樱原本是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养育小桃的,但到了这时候,她不可避免地有些犹豫起来。
还有啊,将来慕小桃要读哪所小学呢?妈妈们都在讨论学区,慕冯樱想,要不要卖掉桃花苑的房子,去买一间学区房。
最后,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慕冯樱觉得自己必须要认认真真地考虑一下,她是不是应该继续相亲。
尽管又一次被伤害,慕冯樱还是相信爱情。只是现在,她的择偶标准已经变了,她想要找一个像慕洋那样的男人,正直,善良,包容,宽厚,勤劳,负责任,有担当。
哪怕她怀着孕被父母带回了家,经受着旁人的各种非议时,慕洋也没有对她说一句重话。当亲戚问起慕洋,知不知道小孩的爸爸是谁时,慕洋瞪着眼睛说:“老子管他是谁!老子只知道樱樱肚里的孩子是老子的亲外孙!就是我们慕家的小孩!”
当慕小桃被诊断出婴儿先髋时,有亲戚劝慕洋把小孩丢了,说慕冯樱带着健康孩子都很难嫁人,何况小孩还有病,将来可能都会走不了路。
慕洋气得当场就翻了脸,说:“老子养得起!你他妈管得着吗!小桃将来就算有后遗症了,老子就背她上幼儿园!背她上小学!背她上初中!上高中!谁再提让我们不要她,谁就他妈再也不要踏进我们家的门!”
和其他未婚先孕被父母视作耻辱、甚至赶出家门的女孩不同,慕洋和冯云秀成为了慕冯樱的一道保护伞。他们始终坚定地站在她的身后,毫无怨言地帮她照顾慕小桃,让她全力发展自己的事业。也正是因为他们,还有一直暗地里帮着慕冯樱的郭彦、毕业后拉着慕冯樱一起创业的邓柔,以及钱语珊、丁露、章晖等少数几个知道事情真相却完全没有泄密的好朋友,慕冯樱才能跌跌撞撞地走到今天。
她从小就羡慕父母的感情,他们一辈子和和美美,就算有过小争执,慕洋厚着脸皮哄一哄,认个错,两个人立马就和好了。
冯云秀长得很漂亮,与她一比,慕洋的外表就逊色了一些。小时候,慕冯樱曾经问过妈妈,为什么会找爸爸做对象,爸爸文化不高,当时工作一般,长得也不帅啊。
冯云秀就笑,说因为爸爸是个好人啊,她跟着爸爸,心里会特别得踏实。
“嗯,你小心一点。”许洛枫说完后打量了一下这间房子,家具很旧,多年前的装修风格,墙角还有渗水的印记。
中年女人见慕小桃可爱,又喜欢小狗,也没催他们离开。她这屋子本就出租了几间,家里来的人挺杂,她也不怕,大大方方地问许洛枫:“你想租房子吗?”
“不,不租。”许洛枫摇头。
“你这脸是怎么回事?”她还挺八卦。
许洛枫已经说得很溜了:“前几天不小心摔了一跤。”
“呵呵呵……摔跤还能摔成这样,真稀奇。”女人又问,“那你来找我妈,有什么事?”
许洛枫说:“前几天来找王老太太的那个女孩子,她是……我妻子,我知道当年她在这里住过几个月,王老太太很照顾她,所以我和女儿就想来看望王老太太。”
中年女人很仔细地想了想许洛枫的话,转身去厨房给他们倒来两杯热水,她突然一拍脑袋:“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租二楼房子,后来肚子越来越大的姑娘!是不是她?”
许洛枫的胸口有些堵,他点头:“是,就是她。”
“果然是她!但是我都记不得她的名字了。”中年女人的视线瞄向边上和小狗玩得起劲的慕小桃,她惊喜地问,“这就是那姑娘的女儿?”
许洛枫点头:“是的。”
“呦!都这么大啦!你是她爸爸?是那姑娘的老公?”中年女人笑起来,“唉……的确是过了好些年啦,我妈走了都两年了。她活着的时候有时还会叨叨,说那个姑娘回家后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妈要是知道那姑娘生了个这么可爱的小丫头,一定开心坏了,她最喜欢小孩子了。”
二楼那间房的租客在过年前退租了。中年女人带着许洛枫和慕小桃上了楼,说要给他看慕冯樱曾经住过的房间。
打开房门,一股樟脑丸的味道散了出来。慕小桃捂住了鼻子,许洛枫却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这是一间很小的屋子,10平米大,简陋,逼仄,破旧,还不带卫生间。
房里有非常简单的旧家具,还有起皱了的墙纸、变了色的地板和摇摇欲坠的灯。
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墙上一台破烂的空调。
这个房间和慕冯樱当年在嘉兰名居的家完全不能比,连许洛枫在z大校外租的房子都比不上,甚至于,它还比不过z大的学生寝室!
许洛枫难以想象,那时候的慕冯樱,怀了孕,却独自一人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住在这样的一间小房子里,一住就住了三个多月。
她投奔了赵宁,却没有告诉赵宁怀孕的事,她只是说她请了一个学期的假,想出来散散心,恳求赵宁不要告诉她的父母,要不然,她就会去到一个谁也找不到她的地方。
赵宁是个粗枝大叶的男人,当时他儿子还没满一岁,需要照顾,帮慕冯樱租了房子后,他就不大来管她,平时顶多给她打个电话,竟然一直都没有发现慕冯樱怀孕的事实。
第一个发现的人,是王老太太。
王老太太天天在家门口带着土狗大旺晒太阳,慕冯樱待在房里没意思,有时就下来透透气。
一个老太太,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再加上一条狗,便成了每一天这幢房子跟前固定的一道风景。直到有一天,王老太太问慕冯樱:“小妹,你是不是有喜啦?”
慕冯樱大惊失色。她每天都穿着很宽松的衣服,以为不会有人发现的。
她吃得很差,营养跟不上,再加上多多少少有点孕吐,因此怀孕四个多月了人还是很瘦很瘦。
王老太太问了慕冯樱几句后,年轻的女孩就抱着膝盖哭了。王老太太当时也不知怎么想的,没把这件事告诉给自己的儿女听,她开始照顾慕冯樱的饮食,每天亲自下厨做菜,荤素蛋奶都搭配齐全,然后端自己房里,骗儿女说是自己吃。
这些朴素却充满心意的饭菜,都进了慕冯樱的肚子。
她一个人待在西安,这个她小时候过过暑假的城市,她哪儿也没去,就是成天待在出租屋里,用笔记本电脑放碟片看。
她时常发呆,有时会哭,待在王老太太身边时,就趴在她膝盖上哭,大旺则乖乖地趴在她脚边,友善地舔着她的手。
这些事,都是她离开以后,王老太太说给儿女们听的。
2006年1月,离过年还有半个月时,赵宁终于想起过来看看慕冯樱了。
慕冯樱平时深居简出,小楼房里除了王老太太,还真没其他人发现她怀孕,但是赵宁是冲着她来的,这时候慕冯樱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人也胖了起来,赵宁见她第一眼,心里就怀疑上了。
他有过妻子怀孕的经验,见慕冯樱神不守舍的样子,他硬生生憋住了没问,回家后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慕洋。
许洛枫站在小楼门口,左臂抱着慕小桃,右手撑着伞。
中年女人站在他身边,指着几米开外的一个转角处,说:“喏,就是那里,那个姑娘的父母找来的时候,他们就是在那里见的面。那天我刚巧在门口和邻居说话,全部都看见了,才知道那姑娘原来怀了孕呢。”
那时候的慕冯樱刚去外面散步回来,黄昏时分,她挺着肚子、托着后腰走到那个转角处,一下子就停住了脚步。
她的面前五、六米远处,站着慕洋和冯云秀。
慕冯樱当时就绝望了,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慕洋大步走到她面前,面色铁青,高高地扬起了手臂。
慕冯樱浑身僵硬,她眼一闭,缩起脖子侧转了身,双手就护住了自己的肚子。
预想中的耳光迟迟没有落下,她保持着这个姿势很久很久,终于大着胆子回头看自己的爸爸。
慕洋的手还是扬起在空中,但是手指已经捏成了拳,他的眼泪糊了一脸,一个未满50的硬朗汉子,就这么站在巷子中间,像个孩子似的嚎啕大哭起来。
慕冯樱也哭了,她抖得像片风中残叶,冯云秀慢慢地走了过来,温柔地把慕冯樱抱进了怀里,说:“好啦,不要哭了,我的傻樱樱,爸爸妈妈来接你回家了。”
……
许洛枫临走前,中年女人有些好奇地问他:“当年,你在哪里?”
许洛枫抱着慕小桃愣在当场。
当年,他在洛杉矶,心理空虚,身体也空虚,正和第一个女朋友在一起。
他和路云帆一起合租在高档公寓里,吃穿用度都能随心所欲。他继续着自己的学业,很少会想到过去,也不太展望未来。
只有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分,他会从梦中突然惊醒,伸手往边上一捞,冰冷空荡,他会起来抽一支烟,放纵自己想念曾经的那个女孩。
来洛杉矶,他没有带其他关于她的东西,只带了那把牛角梳。
有一天,他去洗手间,却再也找不到那把梳子。
他问路云帆,路云帆说:“哦,那把梳子都裂了,我就给扔了。”
见许洛枫愣在那里,路云帆问:“怎么,这把梳子……很重要吗?”
“不。”许洛枫转过身,“就是一把普通梳子而已。”
……
“爸爸,好冷!”慕小桃的呼声唤回了许洛枫的思绪。他站在巷子里,回头望去,纷飞的雪花中,那幢暗黄色的小楼静静矗立。
他想象着那个女孩,就如他现在这样走在这条巷子里,她的腹部高高隆起,走得很慢很慢,好不容易走到了目的地,却并没有任何温暖的人或事迎接她。
她只能回到那个简陋甚至脏污的房间里,默默地度过那令人绝望却又心生希望的一天,一天,又一天。
“爸爸!”慕小桃见许洛枫老是发呆,很是不满,她拉着他的衣领着急地说,“你答应带我去找妈妈的!我要找妈妈!”
许洛枫看向她,点头道:“好,我们现在就去找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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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慕冯樱接到了小蔡的电话,他说:“小慕,新郎官到了!”
慕冯樱松了一口气,说:“那你们就赶紧过来吧,我这里已经准备好了。”
挂下电话,她望向陶樱,她正倚在病床上绣十字绣,此时也向慕冯樱看了过来。她已经化好了妆,但是还穿着病号服,头发稀疏无光,配着脸上的妆容,看起来相当诡异。
“他来了?”陶樱问。
慕冯樱点头:“嗯。在路上了,陶姐,我帮你换婚纱吧。”
拉上了窗帘,慕冯樱和护工一起扶着陶樱站起来,帮她穿上了婚纱。
婚纱是根据陶樱的身材改制过的,一字领,长袖,收腰,大裙摆。穿好以后,慕冯樱取来假发替陶樱戴上,又为她发上别上了头纱。
做完这些,她请护工拉开了窗帘,原本幽暗的房间立刻变得明亮,慕冯樱看着面前焕然一新的陶樱,突然就有些失神。
穿着白色婚纱的陶樱虽然消瘦,但因化妆品的遮掩,气色看来好了许多,乌黑的发髻盘在脑后,肤色不再那么黯淡,长睫翘翘,嘴唇红润,面容甚至可说是清秀明丽了。
护工拿过镜子交给陶樱,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笑起来:“小慕,你真厉害,这还是我吗?”
“我没学过,手很生,就是自己瞎琢磨的。”慕冯樱不好意思地说,“店里忙的时候化妆师不够,我就去顶一下。”
陶樱笑眯眯地说:“不,真的很好,把我化得那么漂亮。”
然后,她觉得有些累,就靠在床头眯了一会儿,病房里变得十分安静,慕冯樱无聊地玩着手机游戏,直至敲门声响起。
她过去开门,陶原站在门外,轻声说:“他们在楼下了。”
慕冯樱点点头,回身看陶樱,她已经醒了过来。
因为是在医院,各种热闹折腾的环节都取消了,没有鞭炮,没有堵门,白谨只是手握捧花款款行来。
他穿一身深灰西服,左胸别着礼花,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戴一副金边眼镜,他虽已过不惑之年,外表看起来却是优雅从容,气质出众。摄影师跟在他的身边,拿着单反不停地拍着照。白谨走到病房门口时,渐渐停下了脚步,慕冯樱站在那里看着他,眼神很不友好,白谨叹口气,说:“慕经理,对不起,我是真的抽不出空来。”
“白先生,你不用和我说对不起。”慕冯樱冷冷地开口,“陶姐在里面,你进去见她吧。”
她和护工一起走出了病房,与陶原、小蔡站在一起。白谨深吸一口气,终于抬脚迈入病房。
他与陶樱在病房里待了半个小时,慕冯樱不知道他们的见面会是怎样,她也无意了解。等在走廊上,陶原与她聊起天来,问:“慕小姐,我一直没想明白,你为什么会答应接下这一场婚礼?”
慕冯樱答不出来,其实一开始,她只是想找个借口逃离j市,出来散散心。可是这一个多星期,她已经冷静了许多,知道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许洛枫一直没有放弃和她联系,这一点令慕冯樱有些困惑,而她自己,在工作中感到巨大的压力时,居然忍不住找许洛枫做了倾诉,这又令她很是惶恐。
她知道自己不可能轻易地忘记他,尤其是在他又一次从天而降地出现在她生活中以后,她原本已经死寂了的心再次蠢蠢欲动。可是,正如她对郭彦说过的话,许洛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慕冯樱知道自己还是对他抱有过大的期望了,幸好,她知道得还不算太晚。
这一次与他别离,不再像五年前那样痛苦了。现在的慕冯樱虽然才25岁,依旧年轻,但是和同龄的女孩相比,她无疑要比她们成熟一些。
她要考虑的事情很多。工作方面,她要思考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发展方向,樱桃婚庆的办公场所实在是太小了,而业务量却在不断增大,慕冯樱和邓柔商量后想着等过了年,将婚纱摄影和婚庆业务分开,寻一间更合适的店面主做婚庆。
在私人事务上,她担心着父母的身体,想着等夏天慕小桃放暑假时,带着父母和女儿一起出去玩一趟。小桃小时候身体不好,家里人都忙着照顾她,后来慕冯樱工作忙起来,又没有多余时间,所以这些年来,他们一家四口还从未一同出去长途旅游过。
然后,慕冯樱又想,小桃已经上小班了,要不要给她报点儿兴趣班?萌萌妈妈说萌萌开始学小提琴了,王睿妈妈说王睿在学画画了,慕冯樱原本是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养育小桃的,但到了这时候,她不可避免地有些犹豫起来。
还有啊,将来慕小桃要读哪所小学呢?妈妈们都在讨论学区,慕冯樱想,要不要卖掉桃花苑的房子,去买一间学区房。
最后,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慕冯樱觉得自己必须要认认真真地考虑一下,她是不是应该继续相亲。
尽管又一次被伤害,慕冯樱还是相信爱情。只是现在,她的择偶标准已经变了,她想要找一个像慕洋那样的男人,正直,善良,包容,宽厚,勤劳,负责任,有担当。
哪怕她怀着孕被父母带回了家,经受着旁人的各种非议时,慕洋也没有对她说一句重话。当亲戚问起慕洋,知不知道小孩的爸爸是谁时,慕洋瞪着眼睛说:“老子管他是谁!老子只知道樱樱肚里的孩子是老子的亲外孙!就是我们慕家的小孩!”
当慕小桃被诊断出婴儿先髋时,有亲戚劝慕洋把小孩丢了,说慕冯樱带着健康孩子都很难嫁人,何况小孩还有病,将来可能都会走不了路。
慕洋气得当场就翻了脸,说:“老子养得起!你他妈管得着吗!小桃将来就算有后遗症了,老子就背她上幼儿园!背她上小学!背她上初中!上高中!谁再提让我们不要她,谁就他妈再也不要踏进我们家的门!”
和其他未婚先孕被父母视作耻辱、甚至赶出家门的女孩不同,慕洋和冯云秀成为了慕冯樱的一道保护伞。他们始终坚定地站在她的身后,毫无怨言地帮她照顾慕小桃,让她全力发展自己的事业。也正是因为他们,还有一直暗地里帮着慕冯樱的郭彦、毕业后拉着慕冯樱一起创业的邓柔,以及钱语珊、丁露、章晖等少数几个知道事情真相却完全没有泄密的好朋友,慕冯樱才能跌跌撞撞地走到今天。
她从小就羡慕父母的感情,他们一辈子和和美美,就算有过小争执,慕洋厚着脸皮哄一哄,认个错,两个人立马就和好了。
冯云秀长得很漂亮,与她一比,慕洋的外表就逊色了一些。小时候,慕冯樱曾经问过妈妈,为什么会找爸爸做对象,爸爸文化不高,当时工作一般,长得也不帅啊。
冯云秀就笑,说因为爸爸是个好人啊,她跟着爸爸,心里会特别得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