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游_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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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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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拥着一夜而眠,一觉醒来,洺祁刚想像往日一样跃下床去,却被某种异样惊得僵在床上,动弹不得。
  他看着自己修长的四肢,纯白的毛发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白皙矫健的肌肉和流畅的线条。
  赤/裸的身体暴露于顺着床帘的缝隙溜进来的阳光下,洺祁惊得不可名状,不敢相信不过一夜自己竟然心愿得偿。
  “不会是做梦吧?”
  他喃喃道,想要掐自己一下,却被另一人的手臂轻轻揽住。
  即使是天生的神祇,司掌毁灭的至高存在,洺祁也会有凡人的惶恐与不安,但是,总有一个神,能够轻易抚平他一切负面的情绪。
  感受到阿时身上传来的温暖,洺祁冷静了下来,意识到身为毁灭之神的自己根本不可能像凡人一样,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于是他瞪大了眼睛望着时霊,眼里盛满了在时霊看来异常可爱的疑惑不解。
  “本来想等彻底成功了再送给你的,只是昨天你那么不开心,就提前给你作为一个惊喜了。”
  时霊微笑。
  在赛加城的神庙中,有着记载上古密辛的书籍。按照洺祁所拥有的力量,他本该早早就可以像上古时候的龙族一样,化作人形。但是时霊可以看出,洺祁不是不希望化为人形的,而是他根本做不到。于是在和老师马萨以及那些巫神卫们学习制药炼器的过程中,他刻意研究了一下能够令异兽化为人形的药物或是巫器。
  然而,传说中的化形草早已灭绝在大陆上,他尝试过不少类似的药物,但始终无法达到化形的效用。
  好在,巫器因为蕴含了神明的力量,总有几分玄妙在其中。经过那么长时间的研究,他终于制作出了一枚能够改变佩戴者形态的戒指。
  只不过,他始终没有找到更契合巫力的材料,因此戒指的效果一直不稳定,一旦使用,最多仅仅能够维持一天的时间就会报废,所以他迟迟不曾拿出来给洺祁。
  昨天洺祁为了那把他送给西蒙、由他亲手炼制的阔剑而吃醋,虽然被他轻易安抚,但不知怎的,他就动了把戒指送给洺祁的念头。毕竟,那么多年来,他似乎从来没有送过洺祁什么东西,也难怪昨天阻止了自己和西蒙亲密接触的洺祁还是气成那个样子。
  听了时霊几句轻描淡写的解释,洺祁觉得自己现在要还是银狼的形态,一定开心地尾巴都竖起来了,连想在阿时面前维持自己成熟稳重可靠的形象都做不到。于是他充分利用了人类形态的优势,板着一张脸,面无表情。
  “辛苦你了,我很喜欢。”
  看着骤然变得高冷的洺祁以及他那红到耳根的脸和下意识不停转动着手上戒指的小动作,时霊突然觉得虽然戒指做的还不是很完美,但昨晚把它送出去真的是正确极了。
  他并没有提示某神身体的自然反应已经将他的心情出卖得一干二净,更不会揭穿人类形态与银狼形态差距巨大的性格,配合着某神为自己定下的“成熟稳重可靠”的人设,他从床上起身,微笑着向洺祁伸出手。
  “洺,要和我出去逛逛吗?”
  少年不过十五岁的年纪,尽管身形已经足够的抽长,但还带着少年人的稚嫩与青涩。纯白的真丝睡袍遮住了他大部分的曲线,只在睡袍的开阖处半隐半现地露出精致的锁骨。未着丝缕的双脚踩在同样纯白的毛绒地毯上,却比之更显几分胜雪。
  洺祁猛地用被子裹住自己,试图掩饰某些让他感到奇怪又尴尬的反应,却又不忘隔着被子闷闷地吐出一个“好”字。
  第95章 何以横八荒(十六)
  凡塞特城的居民并没有能够察觉到城主府异样的能力,他们依旧按着过去这些年的生活方式度过每一天,为着各种各样的目的而忙碌。
  作为远在帝国边陲的城市,即使有着毗邻洛尔塔荒原这样在宗教上极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即使在霍奇伯爵的治理下开通了来往的商路,它依旧不可能拥有如帝国首都卡纳恩那样的繁华。
  然而,漫步在凡塞特城的街道上,看着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住房,洺祁却难掩心中的雀跃与兴奋。
  白色长发被金色镂空发冠高高束起,尔后垂落下来,直至腰际。暗金色的眸子本该带着金属般的冷硬,却因为自右手交叠处传来的微微偏凉的体温而带了犹如春日暖阳般的融和。一身明黄衣衫,剑袖、束腰,衣长及膝,勾勒出挺拔的身姿。这本是那些武者惯着的劲装,可穿在洺祁身上,却多了一种凌然不可犯的神威,引得不少路过的女子颊带绯红地频频回望。
  “洺,你很受欢迎呢……”
  时霊感受到周围人的目光,低声调笑道。这身打扮是他亲自为洺祁挑选的,大概是第一次这样穿的关系,洺祁始终有些尴尬,却不知道在旁人眼中此时的他是如何的耀眼。
  全部心思都放在时霊身上的洺祁可没有察觉到其他人的眼神,或者说即使注意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虽然不像是时霊托胎他人而生,是以每一世的样貌都或多或少有些的变化,但是因为神祇不可轻易现真身于凡世,哪怕如今这模样是凭着他真灵的样子才得以显现出来的,却也不及本尊那天生地造的完美。
  阿时会嫌弃我现在不好看吗?
  从来不在意自己长什么模样,总是以一张冷脸把神吓跑的洺祁十分苦恼。而听到时霊的话,洺祁更是皱起了眉头。
  “……明明他们看得都是你。”
  他紧紧握住时霊的手,突然想到什么,学着自己曾经看到过的那样同时霊十指相扣。
  不知出于怎样的心思,时霊今日做了与他一样的打扮。十五岁的少年尚还只到他的肩头,往日只着黑白两色便已显出十足风致的人换上这一身明黄,更显得风姿湛然,好如日出之光,惊鸿照影,不可逼视。
  然而,与他与生俱来的锐意不同,身为初始之神的时霊,哪怕转世轮回,身上依旧带着可容万物的广博。作为某种意义上的众生之父,用他从所谓的网游中学到的话来说,就是时霊在一切生灵面前天然的魅力值就是满点的。
  洺祁想到这里,有点心塞塞了。
  “阿时,我们去城外吧,城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他看到时霊的眼神,又掩饰般地补充了一句。“不是说那个什么伯爵被关在山里了吗,顺便救他出来好了。”
  时霊暗笑着看了一眼这个对自身魅力毫无所觉的男人,面上却未显露出分毫,只是任由洺祁牵着他的手,往扎克山走去。
  洺祁好像忘记了,昨天已经说好了由高登·迪福和西蒙合作,救霍奇伯爵出来。不过,唔,他们去看看也好。反正,他也不希望洺祁总是被别人盯着看。
  以他们两人的速度,即使闲庭漫步也很快赶到了扎克山的山脚。
  扎克山是卡纳恩两大山脉之一的亚历克斯山脉余脉,海拔算不得特别高,但因为山势险峻,深山处鲜少有人涉足。这大概也是为什么那位假城主会选择将霍奇伯爵囚禁在山洞里的关系。
  依昨日的计划,高登·迪福和西蒙此时应该到了囚禁伯爵的山洞处。
  不过时霊和洺祁两人并不着急,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个人此时都是挂着救霍奇伯爵的羊头,卖着“约会”的狗肉。当然,当事人此时心中到底有没有约会的概念,或许还有点不好说。
  山深而林茂,走过了尚有人烟的山头,入目便几乎都是茂密的树林。
  因为无人踏足的关系,林中并没有清晰的道路。但这点小问题对于时霊和洺祁来说显然都不算什么,两人维持着自城中起的十指相扣的姿势,一高一低的身影走在树林间,彼此的距离越发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