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74节
“干等多没意思啊?”
“你还想翻着跟头等嘛!”
沈南瑗没好气地说。
因着绣娘的事情, 她昨晚就没合眼, 累都要累死了, 现在只想找个有太阳的地方, 晒的骨头酥软,好好睡上一觉。
苏映雪噗哧一笑。
朗逸行的脸都气绿了。
老家人给几人收拾出了休息的房间, 就准备午饭去了。
苏映雪铺好了床,等沈南瑗躺下之后, 也出去了。
沈南瑗闭上眼睛, 才没多久, 就昏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睡的其实并不踏实,总是做梦, 但就是醒不了。
梦里, 她和那个龙浩泽至少大战了几百场, 都不分胜负。
沈南瑗在梦里还说,她得出绝招了。
这可是憋了好久的绝招, 老牛叉了,一出手简直震撼天地。然而她的手都还没出来呢, 那个杜聿霖不知道从哪儿跳出来了, 一脚就把龙浩泽给踹没气了。
沈南瑗气了个绝倒,嘴里一直念叨着:“该死的杜聿霖!该死的……”
“哼!我到底是该气还是乐?”
耳朵里忽然钻进了杜聿霖的声音。
沈南瑗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懵懂的像个没开智的孩子。
杜聿霖那厮凑的很近, 几乎咬着她的耳朵,又道:“你做梦都惦记着我!八十八岁的老叟啊,看起来你要么是爱我爱到了骨子里,就是恨我恨到了骨子里呢!”
沈南瑗彻底清醒过来了,惊讶地道:“你怎么进来的?”
“用脚走进来的。”
“杜聿霖!”沈南瑗瞪大了眼睛,想要骂他不要脸来着,转念一想,这厮就是不要脸啊。
杜聿霖“嗳”了一声,果然不要脸地问她:“你叫我名字干啥?”
“你下去!”沈南瑗闷声道。
杜聿霖呵呵一笑,挑着眼睫道:“你可是八十八岁的老叟,我与你睡一张床,你怕什么!难不成,你还怕我占你便宜啊!”
沈南瑗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是挖了个坑给自己跳。
她的脸嗖一下红了,推着他的胸膛道:“你不信就不信,别用嘲讽的语气跟我说话。”
“我信!”杜聿霖拉了个长音,还故意叹了口气,肉麻兮兮地道:“可我想来想去,别说你原先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就算你现在变成老叟的模样,我也还是想要你啊!”
“你变态啊!”
“还……成吧!”杜聿霖搂着她的腰,捏了又捏,谦虚地说:“也不算太变态。”
沈南瑗生怕他不分时候地点地跟她闹,闭着眼睛,大叫了一声“映雪姐。”
倒是让杜聿霖成功地愣怔了片刻,就是这片刻,她像条鱼一样钻出了他的怀抱。
跟着,鞋子都没顾上拔,就逃似的出了屋子。
中午饭,已经好了。
老家人准备的农家饭,很是可口。
沈南瑗因着绣娘的事情基本有了着落,胃口大开,吃了两碗米饭,又喝了两碗老火炖的老鸭汤。
朗逸行给她夹了只鸭腿,却被杜聿霖那厮中途劫走了。
偏他还一本正经地说:“她不能吃,牙口不好!”
说着,他还用手比划了两个八。
朗逸行都看傻眼了,这是在干什么?暗号吗?
沈南瑗肯定懂得啊,闷头吃饭,一语不发。
毕竟八十八的坑是她自己挖的。
吃完饭还不到两点。
离考验截止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沈南瑗在院子里溜达着消食,正堂的门口杵着两个男人。
她竖着耳朵听,就听杜聿霖似玩笑一般问朗逸行:“嗳,朗公子,可相信借尸还魂的说法?”
朗逸行愤慨地说:“这都是无稽之谈,什么借尸还魂啊,都是那些江湖骗子招摇撞骗的把戏!杜少帅,怎么会突然说起这个?”
“哦,这个嘛……”杜聿霖的眼睛扫到了沈南瑗这里。
沈南瑗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继续遛弯!
心里却在mmp。
这个八十八的坎,估计一时半会过不去了。
朗逸行还在侃侃而谈:“杜少帅,现在不是前朝了,这些个把戏迟早会被新的科学理论揭穿,只不过时人还是愚昧,不信自己,却信鬼神。人啊,也就是一世的光景。什么借尸还魂,谁要敢这么说,杜少帅便将此人拉到我的面前,我泼她一脸的黑狗血,看她显不显原形!”
朗逸行简直是越说越起劲,可他不知为何那个杜少帅为什么笑的那么的…别有深意。
还有南瑗妹妹,好像瞪了他好几眼!
好不容易熬到四点。
一共十六位绣娘,来交绣样的只有十一位。
沈南瑗仔细辨别了这十一个绣娘的手艺,留下了十位,约好了再过十天来接她们进城,并给每人预付了一块钱的工资。
朗逸行是骑着他那摩托来的,跟在沈南瑗的汽车后面,跟了一路,在天京城内才分道扬镳。
杜聿霖的汽车还停在朗公馆的门口。
是以,沈南瑗将车直接开了回去,反正杜聿霖也不用她送。
才到朗公馆的门前,还没有摁门铃,王管家就开了门。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他笑呵呵地道。
沈南瑗随口问:“家里有什么事没有?”
“哦,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今日那鹿家的二公子,打了好几个电话,找小姐。”
“鹿鹤鸣?!”沈南瑗皱了下眉头。
自打匡珍珠的婚礼过去,她就再没见过他,实在是不知他找自己有什么事情!
一旁的杜聿霖脸色晦暗,瞧了眼姿容艳丽的小东西。
他还真巴不得她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
这样的话,除了他,应该不会再有人看上她了吧!
——
朗逸行用了两天的时间“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沈南瑗要那些绣娘做什么了。
他起初以为她只是小打小闹,可谁知这次竟要玩这么大的。
朗逸行蠢蠢欲动,思前想后,想要入股首善,也就是沈南瑗打算在五月份开业的商场。
浦西左邻法租界,右靠世贸大街的商务楼,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而首善广场外观沿用的巴洛克风格早早引来了注意,停工半年后的复工,里头完全大变了样子。
只是草图,就够让人震惊兴奋的。
而朗逸行是实地去看过,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底下三层和顶上三层是商场,各大品牌刷漆挂牌,四五层是茶馆和旅社还有个电影院,六七层是酒店。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一改囊括,面面俱到。
他都想扒开沈南瑗脑子看看,那里头到底装了多少奇思妙想。
“这事你想都别想。”沈南瑗坐在客厅里,品着苏映雪新冲的奶茶。
伯爵红茶带了点佛手柑的香气,用鲜奶熬煮成。而手工做出来的木薯粉圆也就是珍珠颗粒,颗颗饱满扎实,还十分q弹有嚼劲,是她准备在首善那饮品窗口普及的。
“是,这首善你都快落实成了,可这不后续还得跟进么,不管是钱的方面,还是人的方面,我都能帮得上忙,你就让我也掺和一股,如何?”朗逸行倒也不是图沈南瑗这利益,而是单纯觉得这个事有谱,还十分好玩。
“不管是人手还是钱,都有舅舅帮忙,这正正经经的生意,又不是玩票。”沈南瑗毫不留情地戳穿。
朗逸行脸上顿时有点挂不住,“是正正经经的啊,我哪里不正经了!”
“你,吃喝玩乐是正经事,旁的都不正经。”沈南瑗被磨了一早上,也是快被磨得没脾气了,“当个什么都不用愁的少爷多好,相信我,这事绝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玩。”
她是去当靶子的,扯个朗逸行,不是把朗家拖下水么!
朗逸行变了变脸色,“真没的商量?”
沈南瑗是坚持的,摇了摇头,有想解释什么,可又怕说多,最后也没解释,看着朗逸行跟胀气了的青蛙似的,气鼓鼓走了。
沈南瑗觉得心底不落实,回头问苏映雪:“我是不是话说的狠了?”
“三少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回过头一定能体谅你用心的。”
是啊,等到解决了龙家,在那之前,怕是要被怨上了。
想到这,沈南瑗又叹了口气,仍是放不下朗逸行。其实他有这想法是好的,既然有,自己这么掐灭了似乎也不大对,要不还是跟舅舅说说,兴许那败家子是大器晚成型的呢!
——
夜才刚刚暗影蛰伏,丽都大舞厅灯红酒绿,乐声袅袅传了出来。
朗逸行在二楼的卡座里,俯瞰下面的舞蹈开场,脚边倒着三四个洋酒瓶子,这是已经灌了不少了。
可是没醉,还能听到他旁边那俩个叨咕着晚上哪里落脚,要带谁走。
听得朗逸行满耳朵烦躁,“嘀咕什么呢,喝酒!”
“喝,那必须得陪三哥喝高兴了!”
“瞎胡说什么,三哥哪有不高兴!”
得,两个捣糨糊的。
朗逸行什么也没说,这套路熟悉得不得了,谁不知道他朗三少好糊弄敷衍。陪吃陪喝陪玩,陪得好就成。
这是朗逸行打从娘胎里第一次,正视自己的人生,他想做一件正经事,而不是继续背着纨绔子弟的名号,浑噩度日。
可是……所有的豪言壮志,全都淹没在哗哗的酒液里。
“你还想翻着跟头等嘛!”
沈南瑗没好气地说。
因着绣娘的事情, 她昨晚就没合眼, 累都要累死了, 现在只想找个有太阳的地方, 晒的骨头酥软,好好睡上一觉。
苏映雪噗哧一笑。
朗逸行的脸都气绿了。
老家人给几人收拾出了休息的房间, 就准备午饭去了。
苏映雪铺好了床,等沈南瑗躺下之后, 也出去了。
沈南瑗闭上眼睛, 才没多久, 就昏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睡的其实并不踏实,总是做梦, 但就是醒不了。
梦里, 她和那个龙浩泽至少大战了几百场, 都不分胜负。
沈南瑗在梦里还说,她得出绝招了。
这可是憋了好久的绝招, 老牛叉了,一出手简直震撼天地。然而她的手都还没出来呢, 那个杜聿霖不知道从哪儿跳出来了, 一脚就把龙浩泽给踹没气了。
沈南瑗气了个绝倒,嘴里一直念叨着:“该死的杜聿霖!该死的……”
“哼!我到底是该气还是乐?”
耳朵里忽然钻进了杜聿霖的声音。
沈南瑗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懵懂的像个没开智的孩子。
杜聿霖那厮凑的很近, 几乎咬着她的耳朵,又道:“你做梦都惦记着我!八十八岁的老叟啊,看起来你要么是爱我爱到了骨子里,就是恨我恨到了骨子里呢!”
沈南瑗彻底清醒过来了,惊讶地道:“你怎么进来的?”
“用脚走进来的。”
“杜聿霖!”沈南瑗瞪大了眼睛,想要骂他不要脸来着,转念一想,这厮就是不要脸啊。
杜聿霖“嗳”了一声,果然不要脸地问她:“你叫我名字干啥?”
“你下去!”沈南瑗闷声道。
杜聿霖呵呵一笑,挑着眼睫道:“你可是八十八岁的老叟,我与你睡一张床,你怕什么!难不成,你还怕我占你便宜啊!”
沈南瑗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是挖了个坑给自己跳。
她的脸嗖一下红了,推着他的胸膛道:“你不信就不信,别用嘲讽的语气跟我说话。”
“我信!”杜聿霖拉了个长音,还故意叹了口气,肉麻兮兮地道:“可我想来想去,别说你原先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就算你现在变成老叟的模样,我也还是想要你啊!”
“你变态啊!”
“还……成吧!”杜聿霖搂着她的腰,捏了又捏,谦虚地说:“也不算太变态。”
沈南瑗生怕他不分时候地点地跟她闹,闭着眼睛,大叫了一声“映雪姐。”
倒是让杜聿霖成功地愣怔了片刻,就是这片刻,她像条鱼一样钻出了他的怀抱。
跟着,鞋子都没顾上拔,就逃似的出了屋子。
中午饭,已经好了。
老家人准备的农家饭,很是可口。
沈南瑗因着绣娘的事情基本有了着落,胃口大开,吃了两碗米饭,又喝了两碗老火炖的老鸭汤。
朗逸行给她夹了只鸭腿,却被杜聿霖那厮中途劫走了。
偏他还一本正经地说:“她不能吃,牙口不好!”
说着,他还用手比划了两个八。
朗逸行都看傻眼了,这是在干什么?暗号吗?
沈南瑗肯定懂得啊,闷头吃饭,一语不发。
毕竟八十八的坑是她自己挖的。
吃完饭还不到两点。
离考验截止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沈南瑗在院子里溜达着消食,正堂的门口杵着两个男人。
她竖着耳朵听,就听杜聿霖似玩笑一般问朗逸行:“嗳,朗公子,可相信借尸还魂的说法?”
朗逸行愤慨地说:“这都是无稽之谈,什么借尸还魂啊,都是那些江湖骗子招摇撞骗的把戏!杜少帅,怎么会突然说起这个?”
“哦,这个嘛……”杜聿霖的眼睛扫到了沈南瑗这里。
沈南瑗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继续遛弯!
心里却在mmp。
这个八十八的坎,估计一时半会过不去了。
朗逸行还在侃侃而谈:“杜少帅,现在不是前朝了,这些个把戏迟早会被新的科学理论揭穿,只不过时人还是愚昧,不信自己,却信鬼神。人啊,也就是一世的光景。什么借尸还魂,谁要敢这么说,杜少帅便将此人拉到我的面前,我泼她一脸的黑狗血,看她显不显原形!”
朗逸行简直是越说越起劲,可他不知为何那个杜少帅为什么笑的那么的…别有深意。
还有南瑗妹妹,好像瞪了他好几眼!
好不容易熬到四点。
一共十六位绣娘,来交绣样的只有十一位。
沈南瑗仔细辨别了这十一个绣娘的手艺,留下了十位,约好了再过十天来接她们进城,并给每人预付了一块钱的工资。
朗逸行是骑着他那摩托来的,跟在沈南瑗的汽车后面,跟了一路,在天京城内才分道扬镳。
杜聿霖的汽车还停在朗公馆的门口。
是以,沈南瑗将车直接开了回去,反正杜聿霖也不用她送。
才到朗公馆的门前,还没有摁门铃,王管家就开了门。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他笑呵呵地道。
沈南瑗随口问:“家里有什么事没有?”
“哦,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今日那鹿家的二公子,打了好几个电话,找小姐。”
“鹿鹤鸣?!”沈南瑗皱了下眉头。
自打匡珍珠的婚礼过去,她就再没见过他,实在是不知他找自己有什么事情!
一旁的杜聿霖脸色晦暗,瞧了眼姿容艳丽的小东西。
他还真巴不得她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
这样的话,除了他,应该不会再有人看上她了吧!
——
朗逸行用了两天的时间“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沈南瑗要那些绣娘做什么了。
他起初以为她只是小打小闹,可谁知这次竟要玩这么大的。
朗逸行蠢蠢欲动,思前想后,想要入股首善,也就是沈南瑗打算在五月份开业的商场。
浦西左邻法租界,右靠世贸大街的商务楼,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而首善广场外观沿用的巴洛克风格早早引来了注意,停工半年后的复工,里头完全大变了样子。
只是草图,就够让人震惊兴奋的。
而朗逸行是实地去看过,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底下三层和顶上三层是商场,各大品牌刷漆挂牌,四五层是茶馆和旅社还有个电影院,六七层是酒店。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一改囊括,面面俱到。
他都想扒开沈南瑗脑子看看,那里头到底装了多少奇思妙想。
“这事你想都别想。”沈南瑗坐在客厅里,品着苏映雪新冲的奶茶。
伯爵红茶带了点佛手柑的香气,用鲜奶熬煮成。而手工做出来的木薯粉圆也就是珍珠颗粒,颗颗饱满扎实,还十分q弹有嚼劲,是她准备在首善那饮品窗口普及的。
“是,这首善你都快落实成了,可这不后续还得跟进么,不管是钱的方面,还是人的方面,我都能帮得上忙,你就让我也掺和一股,如何?”朗逸行倒也不是图沈南瑗这利益,而是单纯觉得这个事有谱,还十分好玩。
“不管是人手还是钱,都有舅舅帮忙,这正正经经的生意,又不是玩票。”沈南瑗毫不留情地戳穿。
朗逸行脸上顿时有点挂不住,“是正正经经的啊,我哪里不正经了!”
“你,吃喝玩乐是正经事,旁的都不正经。”沈南瑗被磨了一早上,也是快被磨得没脾气了,“当个什么都不用愁的少爷多好,相信我,这事绝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玩。”
她是去当靶子的,扯个朗逸行,不是把朗家拖下水么!
朗逸行变了变脸色,“真没的商量?”
沈南瑗是坚持的,摇了摇头,有想解释什么,可又怕说多,最后也没解释,看着朗逸行跟胀气了的青蛙似的,气鼓鼓走了。
沈南瑗觉得心底不落实,回头问苏映雪:“我是不是话说的狠了?”
“三少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回过头一定能体谅你用心的。”
是啊,等到解决了龙家,在那之前,怕是要被怨上了。
想到这,沈南瑗又叹了口气,仍是放不下朗逸行。其实他有这想法是好的,既然有,自己这么掐灭了似乎也不大对,要不还是跟舅舅说说,兴许那败家子是大器晚成型的呢!
——
夜才刚刚暗影蛰伏,丽都大舞厅灯红酒绿,乐声袅袅传了出来。
朗逸行在二楼的卡座里,俯瞰下面的舞蹈开场,脚边倒着三四个洋酒瓶子,这是已经灌了不少了。
可是没醉,还能听到他旁边那俩个叨咕着晚上哪里落脚,要带谁走。
听得朗逸行满耳朵烦躁,“嘀咕什么呢,喝酒!”
“喝,那必须得陪三哥喝高兴了!”
“瞎胡说什么,三哥哪有不高兴!”
得,两个捣糨糊的。
朗逸行什么也没说,这套路熟悉得不得了,谁不知道他朗三少好糊弄敷衍。陪吃陪喝陪玩,陪得好就成。
这是朗逸行打从娘胎里第一次,正视自己的人生,他想做一件正经事,而不是继续背着纨绔子弟的名号,浑噩度日。
可是……所有的豪言壮志,全都淹没在哗哗的酒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