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75节
朗逸行醉醺醺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不醉……不归!”
“嗳,刚那是孟秋小姐?”
“我、我要过去要个签名,还要请她喝一杯!”
“请的人多了去,你算老几哈哈哈!”
周遭的喧嚣声入耳,朗逸行抬了抬眼皮子,约莫看到不远处有一道曼妙的曲线,反而人的脸晃得模糊不清。孟秋,最近主演了两部朱刚的电影,崭露头角。
时下的娱乐报非常喜欢用朱刚的评语,说孟秋是这世上少有眼神最澄澈,气质最干净的女子。
朗逸行虽然贪玩,但不玩女人。这个孟秋的名字,还是因为朋友的缘故在电影上映时送过花篮才有的印象。
在朗逸行喝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恍惚看到女人朝自己走了过来。
再然后,就没有了。
直到电话铃声刺耳响起,朗逸行撑着脑袋炸裂的痛睁开眼,入眼周遭是酒店的标配设施。
一动,一个女人从床上掉了下去,在她躺过的地方一滩已经变褐色变干的血迹。
女人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却没再起来。
朗逸行心咯噔一跳,惊忍着下床走了过去,伸手探向她的鼻息,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死、死了……
——
一线当红影星孟秋死在了悦华酒店。
听说是被人用烟灰缸砸脑袋,给活活砸死的,顿时引起了轰动。
好在凶手被当场逮住,直接拘留羁押了。
沈南瑗昨儿晚上给朗家打过两个电话,找朗华说了说朗逸行那事儿。因为留了心,朗华一直等朗逸行回家,等得太晚当人玩疯才派人去找。找到了悦华酒店。
然而出事了。
“有人拍到逸行和孟秋拉拉扯扯去酒店的照片,从照片的角度看,的确很像是逸行强迫人家,但他那两个朋友说,逸行喝了很多酒。”朗华一边走一边和沈南瑗说,两个一块去的警察局。
“朗逸行喝醉酒不是挺乖的,都能被人随意摆弄。”沈南瑗道。也是见识过朗逸行醉后的。
“所以,我怀疑其中有鬼。”朗华神情严肃道。
沈南瑗也顿时想通了他那意思,怕就怕有人知道这点,借此栽赃杀人。能使出这手段的,不作第二人想。
牢房里,朗逸行穿了单薄白衬衫,邋里邋遢的,整个人都狼狈极了。
一看到两人立马抓着栏杆激动道,“四叔,我没杀人,南瑗,我真的没有,是他们冤枉我的!”
还好,还没用刑。但是朗逸行这骄奢淫逸惯的富家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
“我那朋友能帮我作证的,我真的不记得后面发生的事了。”
“你那朋友说不打扰你好事,提早走了,现在没人能帮你证明!”沈南瑗冷着脸道。
朗逸行瞪圆了眼睛,像是不相信。
“朗逸行,你今年多少岁了,酒肉结交下的朋友,真心也就是在喝酒吃肉当下了。”沈南瑗毫不客气,剖说得厉害。
沈南瑗眼神凌厉,猛地踹了铁栏杆一脚,是痛恨他的不成器。“就是你的朋友跟警局这边反应,你追求过孟秋。现在你是案发现场的嫌疑人,还有个求爱未遂,激情杀人的犯罪理由,你玩出火了你知道么!”
朗逸行连忙辩驳:“我根本连认都不认识她,哪来什么追求,最多送过几个花篮,那还是……”后面的话他就说不下去了,那是帮朋友的忙,撑场面去的。
又是朋友。
他不敢再抬头,不敢看四叔失望的眼神,也不敢看沈南瑗嘲讽的眼睛。
朗华从进来就很沉默。
在沈南瑗一通质问后,反而没再说别的,“把事情原原本本给我说一遍。人要真不是你杀的,我一定把你弄出去。”
朗逸行怔怔看着他,“四叔……”
他还以为,自己这回栽这么大一跟头,四叔至少会痛揍他一顿,或者是,自己好求歹求才会愿意帮忙……却没想到四叔会选择相信他。
朗逸行的眼眶有点儿热,哽咽了一下。
朗华不客气地道:“朗逸行,现在别给我矫情。说!”
朗逸行摸了把眼睛,将自己记得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说给了朗华和沈南瑗听。
这场大牢里的会面持续了一个小时。
沈南瑗从里头出来的时候,嗅了一口外头新鲜的空气,扭头去看朗华,“舅舅,咱们从什么地方查起?”
朗华的手里刚好捏了份报纸,那报纸上的照片拍的很是清晰,想来离的很近。
他沉声道:“我先去悦华酒店门口看看,你先回去等消息。”
沈南瑗原本是想一起去的,朗华拍了拍她的肩膀,“听话,你去忙你的。”
说着,他便上了自己的汽车。
阿武冲她点头示意的同时,就转着方向盘,离去。
这事情很明显就是一个局。
沈南瑗有这样的认知,却也心知自己没有那么大的人脉,去撬动一些很可能是知情人的嘴。
这件事儿,还得朗华去办。
她拢着手站在太阳底下,又回头瞥一眼后头阴森的警察局大牢。
心里想着,甭管是什么阴暗的心思,她迟早要把那些拉到太阳底下晒一晒。
原定的首善商场五月开业,如今这都四月中旬了,还有许多的事情没有理清。
沈南瑗没有回朗公馆,而是开着车往浦西去。
今儿她是一个人出来的,连苏映雪都没有带。
当然,她知道这儿有多不安全,贴身带着那把勃朗宁。
天京城内的每条马路两边都栽植着高大的绿树,一想到即将快来的夏天,沈南瑗觉得这些树过分可爱了。
行到为署路,遇着了红灯。
吹着哨的交警,挥舞着手臂,示意她停下来。
沈南瑗对这种手摇式的红绿灯很是稀奇,不由将头探出了窗外,多看了几眼。
事情就是这时候发生的,一粒子弹,“嗖”的一下,穿透了车前窗,崩进了驾驶座的靠背上。
若沈南瑗不是突发奇想探出了头的话,那现在开花的就不是她的靠背座椅,而是她的脑袋了吧!
街上的行人被这声响惊得嗷嗷乱叫。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沈南瑗的耳朵嗡嗡作响。
交警的声音明明离的很近,可又像很远。
他叫了沈南瑗好几声,她才缓过神来,前头的那十几秒,她似忘记了呼吸,如溺水一般,呛出了一口气,猛咳了起来。
好像有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她的汽车边闪了过去。
从她所在位置来判断的话,马路那边的钟楼就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那人,就是朝钟楼去的。
他的身姿飞快,几乎三两步就奔到了钟楼的入口处,后头还跟着好几个眼熟的身影。
沈南瑗是癔症了一会儿,大脑才从一片空白变得有点思考能力。
她这才意识到不知道杜聿霖怎么会恰巧出现在这里。
沈南瑗也不知道钟楼上都发生了什么。
警备团的吴煦带人上楼之后,除了杜聿霖的人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时,杜聿霖拉了她的手臂,冲那些人大吼:“你们这些人,是吃什么饭的?!”
吴煦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已经是第二次和这个泷城的少帅对上了,上一回,被少帅拿木仓指了脑袋,这一回又被他点子鼻子狂骂,却不能反驳一句。
谁让他是警备团的团长,天京城内那些小偷小摸的案子归警察局管,像这种只要动了木仓的,都归警备团。
吴煦道:“还请杜少帅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表态谁不会啊!
杜聿霖横他一眼,理都不理,直接带着沈南瑗上了自己的汽车。
“走,回南山美庐。”
沈南瑗刚刚在生死之间游走,其实还没太醒过神来,就被杜聿霖拉回了自己的住处。
一碗压惊汤端了上来,沈南瑗双手捧着,小口地喝完。
杜聿霖见她的神色缓和了许多,这才道:“好点了吗?那咱们开始吧!”
沈南瑗下意识问:“什么?”
就只见许副官推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从外头进来了。
那人看起来不过三十来岁,一双眼睛却十分的阴狠,像是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红着眼睛。
他的嘴巴里塞了块布,沈南瑗只能听见他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其余的什么都听不清楚。
她不解地看向杜聿霖。
杜聿霖捏了她的手道:“钟楼上抓的。”
沈南瑗要没记错的话,警察局和警备团的人很快就围住了钟楼,杜聿霖是什么时候将人弄出来的,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杜聿霖似知道她的想法,转了脸,对着那五花大绑的人冷笑:“这世上没有我想干干不成的事情。”
那人像是不服,愤恨地扭过了脸。
后头的许副官踹了他一脚,直接将他踹跪下了。
才道:“少帅,什么都问不出来。”
“是个硬骨头。”杜聿霖淡淡地说着,可一点都不像是夸人的话。
跟着他问:“想好了,真的什么都不说?”
“嗳,刚那是孟秋小姐?”
“我、我要过去要个签名,还要请她喝一杯!”
“请的人多了去,你算老几哈哈哈!”
周遭的喧嚣声入耳,朗逸行抬了抬眼皮子,约莫看到不远处有一道曼妙的曲线,反而人的脸晃得模糊不清。孟秋,最近主演了两部朱刚的电影,崭露头角。
时下的娱乐报非常喜欢用朱刚的评语,说孟秋是这世上少有眼神最澄澈,气质最干净的女子。
朗逸行虽然贪玩,但不玩女人。这个孟秋的名字,还是因为朋友的缘故在电影上映时送过花篮才有的印象。
在朗逸行喝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恍惚看到女人朝自己走了过来。
再然后,就没有了。
直到电话铃声刺耳响起,朗逸行撑着脑袋炸裂的痛睁开眼,入眼周遭是酒店的标配设施。
一动,一个女人从床上掉了下去,在她躺过的地方一滩已经变褐色变干的血迹。
女人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却没再起来。
朗逸行心咯噔一跳,惊忍着下床走了过去,伸手探向她的鼻息,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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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当红影星孟秋死在了悦华酒店。
听说是被人用烟灰缸砸脑袋,给活活砸死的,顿时引起了轰动。
好在凶手被当场逮住,直接拘留羁押了。
沈南瑗昨儿晚上给朗家打过两个电话,找朗华说了说朗逸行那事儿。因为留了心,朗华一直等朗逸行回家,等得太晚当人玩疯才派人去找。找到了悦华酒店。
然而出事了。
“有人拍到逸行和孟秋拉拉扯扯去酒店的照片,从照片的角度看,的确很像是逸行强迫人家,但他那两个朋友说,逸行喝了很多酒。”朗华一边走一边和沈南瑗说,两个一块去的警察局。
“朗逸行喝醉酒不是挺乖的,都能被人随意摆弄。”沈南瑗道。也是见识过朗逸行醉后的。
“所以,我怀疑其中有鬼。”朗华神情严肃道。
沈南瑗也顿时想通了他那意思,怕就怕有人知道这点,借此栽赃杀人。能使出这手段的,不作第二人想。
牢房里,朗逸行穿了单薄白衬衫,邋里邋遢的,整个人都狼狈极了。
一看到两人立马抓着栏杆激动道,“四叔,我没杀人,南瑗,我真的没有,是他们冤枉我的!”
还好,还没用刑。但是朗逸行这骄奢淫逸惯的富家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
“我那朋友能帮我作证的,我真的不记得后面发生的事了。”
“你那朋友说不打扰你好事,提早走了,现在没人能帮你证明!”沈南瑗冷着脸道。
朗逸行瞪圆了眼睛,像是不相信。
“朗逸行,你今年多少岁了,酒肉结交下的朋友,真心也就是在喝酒吃肉当下了。”沈南瑗毫不客气,剖说得厉害。
沈南瑗眼神凌厉,猛地踹了铁栏杆一脚,是痛恨他的不成器。“就是你的朋友跟警局这边反应,你追求过孟秋。现在你是案发现场的嫌疑人,还有个求爱未遂,激情杀人的犯罪理由,你玩出火了你知道么!”
朗逸行连忙辩驳:“我根本连认都不认识她,哪来什么追求,最多送过几个花篮,那还是……”后面的话他就说不下去了,那是帮朋友的忙,撑场面去的。
又是朋友。
他不敢再抬头,不敢看四叔失望的眼神,也不敢看沈南瑗嘲讽的眼睛。
朗华从进来就很沉默。
在沈南瑗一通质问后,反而没再说别的,“把事情原原本本给我说一遍。人要真不是你杀的,我一定把你弄出去。”
朗逸行怔怔看着他,“四叔……”
他还以为,自己这回栽这么大一跟头,四叔至少会痛揍他一顿,或者是,自己好求歹求才会愿意帮忙……却没想到四叔会选择相信他。
朗逸行的眼眶有点儿热,哽咽了一下。
朗华不客气地道:“朗逸行,现在别给我矫情。说!”
朗逸行摸了把眼睛,将自己记得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说给了朗华和沈南瑗听。
这场大牢里的会面持续了一个小时。
沈南瑗从里头出来的时候,嗅了一口外头新鲜的空气,扭头去看朗华,“舅舅,咱们从什么地方查起?”
朗华的手里刚好捏了份报纸,那报纸上的照片拍的很是清晰,想来离的很近。
他沉声道:“我先去悦华酒店门口看看,你先回去等消息。”
沈南瑗原本是想一起去的,朗华拍了拍她的肩膀,“听话,你去忙你的。”
说着,他便上了自己的汽车。
阿武冲她点头示意的同时,就转着方向盘,离去。
这事情很明显就是一个局。
沈南瑗有这样的认知,却也心知自己没有那么大的人脉,去撬动一些很可能是知情人的嘴。
这件事儿,还得朗华去办。
她拢着手站在太阳底下,又回头瞥一眼后头阴森的警察局大牢。
心里想着,甭管是什么阴暗的心思,她迟早要把那些拉到太阳底下晒一晒。
原定的首善商场五月开业,如今这都四月中旬了,还有许多的事情没有理清。
沈南瑗没有回朗公馆,而是开着车往浦西去。
今儿她是一个人出来的,连苏映雪都没有带。
当然,她知道这儿有多不安全,贴身带着那把勃朗宁。
天京城内的每条马路两边都栽植着高大的绿树,一想到即将快来的夏天,沈南瑗觉得这些树过分可爱了。
行到为署路,遇着了红灯。
吹着哨的交警,挥舞着手臂,示意她停下来。
沈南瑗对这种手摇式的红绿灯很是稀奇,不由将头探出了窗外,多看了几眼。
事情就是这时候发生的,一粒子弹,“嗖”的一下,穿透了车前窗,崩进了驾驶座的靠背上。
若沈南瑗不是突发奇想探出了头的话,那现在开花的就不是她的靠背座椅,而是她的脑袋了吧!
街上的行人被这声响惊得嗷嗷乱叫。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沈南瑗的耳朵嗡嗡作响。
交警的声音明明离的很近,可又像很远。
他叫了沈南瑗好几声,她才缓过神来,前头的那十几秒,她似忘记了呼吸,如溺水一般,呛出了一口气,猛咳了起来。
好像有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她的汽车边闪了过去。
从她所在位置来判断的话,马路那边的钟楼就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那人,就是朝钟楼去的。
他的身姿飞快,几乎三两步就奔到了钟楼的入口处,后头还跟着好几个眼熟的身影。
沈南瑗是癔症了一会儿,大脑才从一片空白变得有点思考能力。
她这才意识到不知道杜聿霖怎么会恰巧出现在这里。
沈南瑗也不知道钟楼上都发生了什么。
警备团的吴煦带人上楼之后,除了杜聿霖的人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时,杜聿霖拉了她的手臂,冲那些人大吼:“你们这些人,是吃什么饭的?!”
吴煦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已经是第二次和这个泷城的少帅对上了,上一回,被少帅拿木仓指了脑袋,这一回又被他点子鼻子狂骂,却不能反驳一句。
谁让他是警备团的团长,天京城内那些小偷小摸的案子归警察局管,像这种只要动了木仓的,都归警备团。
吴煦道:“还请杜少帅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表态谁不会啊!
杜聿霖横他一眼,理都不理,直接带着沈南瑗上了自己的汽车。
“走,回南山美庐。”
沈南瑗刚刚在生死之间游走,其实还没太醒过神来,就被杜聿霖拉回了自己的住处。
一碗压惊汤端了上来,沈南瑗双手捧着,小口地喝完。
杜聿霖见她的神色缓和了许多,这才道:“好点了吗?那咱们开始吧!”
沈南瑗下意识问:“什么?”
就只见许副官推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从外头进来了。
那人看起来不过三十来岁,一双眼睛却十分的阴狠,像是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红着眼睛。
他的嘴巴里塞了块布,沈南瑗只能听见他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其余的什么都听不清楚。
她不解地看向杜聿霖。
杜聿霖捏了她的手道:“钟楼上抓的。”
沈南瑗要没记错的话,警察局和警备团的人很快就围住了钟楼,杜聿霖是什么时候将人弄出来的,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杜聿霖似知道她的想法,转了脸,对着那五花大绑的人冷笑:“这世上没有我想干干不成的事情。”
那人像是不服,愤恨地扭过了脸。
后头的许副官踹了他一脚,直接将他踹跪下了。
才道:“少帅,什么都问不出来。”
“是个硬骨头。”杜聿霖淡淡地说着,可一点都不像是夸人的话。
跟着他问:“想好了,真的什么都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