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26节
小年轻看唐先生开始拆信阅读了,便自觉的退出屋子。
外面几个编辑纷纷围过来问到:“小刘,刚才你送进去的是宝先生的信吧!”
“是啊,唐先生老早让我守在邮局里,生怕耽搁了,我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呢,可算给盼来了,再待下去,我都要被人邮局的人赶出来啦。”
众人闻言大笑,这可真是难得的待遇,不过对象是宝先生,倒也能理解,不夸张的说,他们的薪资很大程度都是靠着这位宝先生呢。
可惜这位宝先生是唐先生亲自负责联系的,他们除了知道他是徽州人外,其他一概不知,神秘得很呢,难为他们空有久仰之心,却无一见之缘哪。
“你们看!”突然有人指着屋内悄声示意众人。
众人纷纷望过去,透过明净的玻璃窗,只见屋内洒满晨曦细碎的光柱,唐先生半个身子都被笼罩其中,他盯着手中的书稿,放松的斜靠在椅中,面上带着愉悦的笑意,眼里含着快意的柔光,这样一副岁月静好、惬意慵懒的样子,让众人面面相觑,这怎么跟吸了鸦片烟似的啊,也不知这书稿里写得什么。
而且唐先生这样的状态维持了一整个上午,勾得众人心内痒痒:哎呀,好想看,好想看啊。
现代人都说网络小说那就是精神鸦片,极易上瘾、爽点不断,能让人一直处于一种愉悦的飘忽状态,而且还欲罢不能,一旦上手,立马入迷,难以舍弃。
唐才常现在正是这样的感觉。
这篇《上错花轿嫁对郎》冬秀正是借鉴了现代网络小说的写法,可谓是高潮迭起,剧情跌宕,冲突不断,文笔简洁明快,氛围轻松愉悦,让人一看便有目眩神离之感,很快就被带入文中所描述的那座扬州古城内。
阴差阳错上花轿,娇娥美女嫁错人,咋一看忒荒唐,细一想又很合理。
那杜小姐习得是琴棋书画,精得是针黹女红,李小姐却练得是刀枪棍棒,长于拳脚功夫,这两个习性禀气完全不同的扬州小姐,居然嫁错了新郎,自然引出许多事故,杜小姐被幽禁于将军府,为道明真相,女扮男装,千里赴边关去了,一个娇滴滴的闺阁女儿,这一路还不知遇到多少艰难险阻呢,真是让人为她揪心不已,而这一厢,李玉湖却与齐三公子成了对欢喜冤家,又因为自己学识浅薄,闹出不少笑话,很快就被齐三公子套出事情真相,后来如何了呢,杜冰雁顺利寻到袁将军了吗?被拆穿的李玉湖又何去何从了呢?
可惜故事看到这里就断掉了,唐才常心里真是如猫抓一般,恨不得现在就跑去那徽州向宝先生问个究竟,他可算是知道那些在报刊上追看连载小说的读者的心情了,那简直就如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吊得人难受极了哇。
本来看着那略显轻浮俗烂的标题,他还有些忧心呢,这一看就是那什么缠缠绵绵、情情爱爱的小说,与《三寸金莲》这样发人深省的小说相比,不免有些上不得台面,说白了,这位唐先生就是担心这《上错花轿嫁对郎》的逼格不够高,拉低了作者和他们报社的档次。
也不怪唐才常由此忧虑,实在现今写情的小说不大受人欢迎呢。
其实自大家林先生的译著《茶花女遗事》发表以来,国内小说便开始涌起一股写情的风潮来,从哀情到爱情,再到艳情、俗情,也流行了好几十年了,硬是可以称得上经久不衰,可小说质量毕竟越来越差了,读者们也看得腻歪了。
特别是民国成立以来,整个社会风气为之一变,以前是什么都要禁,现在则是什么都要变,连那西方人极度开放的男女关系也要学,小年轻们整天的高喊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凡遇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必视之为毒虫猛兽,恨不得退避三舍,不批判两句封建包办,礼教害人,简直就无法证明自己是新青年一般,自然也出现了许许多多这方面的文章,一下子用力过猛,本来是提倡婚姻自主的,搞到后来居然歌颂起私定终身、始乱终弃来,还直呼家中父母为封建残余、老顽固,这可戳了不少人的肺管子了,双方立马呛呛起来。
这民国可才成立不几年呢,要真一下子让年轻人自主婚姻,那还了得,社会迟早乱套,这股歪风到底被压下去了,而且家长们生怕这类小说会带坏子女性情,于是这写情论爱的小说也渐渐被打压得没了市场。
不过看完这寄来的稿子,唐才常就彻底放心了。
这篇小说既无男女私定终身的内容,也无女子未婚产子的情节,内容干干净净,全无一个爱字,却满篇皆是情,读之只觉温馨感动,就连他一个男子读完也觉心好似被泡在了一汪温水中,有着说不出的舒坦。
自古以来中国流行的便是才子佳人式的情感生活,然而那毕竟都是一些落魄书生的自娱自乐而已,看得多了便觉不过尔尔,双方不过是爱慕对方的才华、美貌,甚至权势地位而已,哪里比得过这样细水长流、自然生发的感情呢。
唐才常又去看冬秀写的信。
先前着急忙慌的,一看有新的小说稿件,连信也未来得及拆看,便去先睹为快了,现在缓过劲来再看,发现这封信居然全是用钢笔所书,字迹清晰美观,整洁大方,一勾一划间还颇为讲究轻重粗细、起承转合,倒像是练过的一般,看来宝先生还颇与时俱进嘛,不像他,硬是写不惯那钢笔字,看来上次他送去的钢笔倒是送对了。
唐才常看完信,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宝先生是久在家中坐,不知外间事啊,居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如今是多有名气。
原来冬秀考虑到这《自由谈》毕竟是《申报》的副刊,虽内容通俗却风格正统,就好比一位正人君子,自有他的节操和坚守,作为一份报纸也有它自己的偏向和风格。
而《上错花轿嫁对郎》却是一本偏女性向的言情小说,其实最适合刊登在《妇女报》之类的报纸上,不过冬秀也懒得自己去投稿,一来一回的商谈个稿酬啊、出版啊,都太不方便了,所以冬秀干脆在信中言明,若是《自由谈》不适合刊登此文,便请唐才常帮忙,将其转交到其他合适的报刊。
唐才常自然不会将到手的文章转交别报,笑话,他可不是为他人作嫁衣的人,而且,实话说,作为一个副刊,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笼络读者,增加销量,报纸刊登的内容极其繁杂,可以说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哪里有一个什么固定的风格呢,现在更是宝先生写什么小说,他们报纸便是什么风格,像上次的《三寸金莲》连载时,他们报纸上便尽是些论妇女之解放、妇女之健康、妇女之教育类的文章和照片,大不了这次就改成畅谈情感和婚姻好了,反正这个话题也是现今国民最爱议论的话题之一。
照信中所言,宝先生将每月给他们寄一次稿件,每次都在十万字左右。
冬秀研究过了,这时候的连载小说到底处于起步阶段,每次最多刊载八百字左右,也少有连载长篇小说的,除了她自己的,最长的要数一篇《赛金花》了,也不过15万字而已,所以十万字的存稿够他们用三个月的,这三个月都足够她将这本小说写完的了。
而唐才常却以为既然每月都能收到十万字的稿件,那每天就可以多刊登一点啊。
这篇小说与《三寸金莲》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不是那种耐人寻味,需要反复细品的文章,它情节紧凑、轻松明快,一气读完才最舒畅,在现代这样的小说还有个专有名词,那就是快餐文,若每次只能看个千八百字,却是完全不够过瘾的。
于是唐才常大手一挥,十分豪气的决定每日放出三千字,将一整个版面都拿来连载这篇小说,反正绝大多数人买他们的报纸就是为了追看宝先生的小说。
于是沪市很快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追文风潮。
特别是那些年轻学子们,他们正处于知好色而慕少艾的时候,可是平日所见,不过就是家里相敬如冰的父母那种平淡如死水般的相处方式,在他们看来自然是不可取的,而社会上鼓吹的恋爱自由,却被人大加批判,结果也不甚美好,在这新旧思想激烈碰撞、对冲的时代,他们不免迷茫了。
而《上错花轿嫁对郎》中那种如涓涓细流一般滋润着人心,平凡却不平淡的感情一下子就攥住了他们的心、深深的震撼了他们。
原来大家都只知道爱情是如何的叫人向往,可有谁看过比谈恋爱还浪漫、还美好的婚姻呢。
虽然目前只出了齐三公子和李玉湖这一条感情线,可那种青年男女在嬉笑打闹的日常点滴中表现出的温馨细腻的情感足以打动所有人的心,那种水到渠成,自然流露的喜爱钦慕之情,那种同心同力共度难关的相濡以沫,比得过所有山盟海誓,轰轰烈烈。
男生们还只是被那精彩的故事,和新颖别致的夫妻相处方式所感动。
等《妇女报》取得了转载权,使得这篇故事走进千千万万的闺阁之中时,才真正显现出它言情小说的魅力来。
女孩子们简直是痴了、醉了。
哪个待嫁女子没有想象过自己未来的丈夫和婚姻生活呢,大概所有人都是抱着憧憬和希冀的吧,她们希望能获得丈夫的宠爱、婆家的尊重,能早日生下一个男孩,稳固自己的地位,这大概就是所有了吧,也是她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满的婚姻了。
可这篇小说所描绘的世界,是她们连想也不敢想,想也想不到的,原来男女之间能那样的温馨而甜蜜,那看似鸡飞狗跳的生活,却是如此动人心扉。
女孩们不由得想象着自己就是那被错嫁的李玉湖,自己将来的丈夫,会不会也像是齐三公子一般风趣幽默,又机智温柔呢。
深闺里默默的酝酿出女孩们一个个美好的梦。
而闺阁里的冬秀就是那一个个美梦的编织者。
第50章 戏剧
冬秀一边码字写文,一边描摹着自己的画作。
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成功的画出了一副真人大小的画像,这幅画像的主人正是吕氏。
明年就是吕氏的五十大寿,冬秀打算将这一幅画作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好稍稍缓解一些她老人家的郁闷焦虑之情。
自那胡家少爷海外求学去了,中间便没回来过一次,求亲迎娶自然更没动静了,村子里早就闲言碎语满天飞了,眼看女儿活生生被耽误成了个老姑娘,吕氏这些年是越发焦躁不安起来,然而现在连退亲也做不得了,定亲多年,她家姑娘已然板上钉钉的是胡家妇了,只能等着那胡少爷来娶了。
吕氏这边不好过,冯氏比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娘啊,咱都是一家人,你跟我们说个实话,穈儿他到底是不是在外面另娶了?”
胡家大媳妇跟二媳妇扯着冯氏八卦。
前些日子有个在外面做买卖的邻村人回来了,说他们家穈哥儿已经在外面娶妻生子了,还是娶的个洋婆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本来之前他们家就因为久不娶亲,耽误了人家江家姑娘,被村里人背地里指指戳戳了,说家里的穈哥儿学了那陈世美,上了大学就看不上乡下姑娘了,想要抛弃糟糠呢,那邻村人带回的消息,倒像是印证了村人的猜想一般,教人不得不信啊。
冯氏心里也是叫苦,她当然相信自己儿子不是那样不守信义的人,而且就算他要另娶她人,也一定会告诉她的。
她很想坚定的回答两个儿媳:不是。
可是想到儿子信中经常提到的那位什么韦小姐,她又迟疑了,儿子信中毫不掩饰的喜爱倾慕之情几乎要流淌出来,每每不吝夸赞之词,甚至直言“儿与韦莲斯女士纵谈极欢,其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忱于一身者惟其一人耳”,可见他真是极喜爱那个女子的,又听闻国外不很注重男女之大防,年轻男女结婚甚至可不通禀父母,就自行做主结婚的,况儿子也到了这样的年纪,莫不是真如那邻村人说的,娶了个洋媳妇?
冯氏还真拿不准了。
若真是这样,那可就了不得了,要是早几年也还好说,那时候双方年纪都小,也不妨碍人家姑娘另找婆家,现在都把人生生耽误成老姑娘了,不娶也得娶了,这要是在人家姑娘还没过门的时候就另外娶妻生子了,不是在打人的脸吗,到时候恐怕他们胡家要被人戳烂脊梁骨哩。
冯氏不淡定了。
决定立马写信质问儿子,并要求他尽快回乡完婚。
两个媳妇见她沉默,撇撇嘴,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穈哥儿肯定是像那邻村人说的一般,在外面另娶了,另娶也就罢了,怎么能让那个女人先生了孩子呢,而且娶得还是个番婆子,哎哟哟,那生出来的孩子得是什么样啊,难不成也是什么红头发绿眼睛的罗刹样么,啧啧,他们胡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有个那样儿的子孙,可真是丢脸哦。
“娘,我看不如时常请那江家姑娘来家坐坐,一来平息流言,二来也算宽慰人家,证明咱们胡家可没有那退亲的心。”
大儿媳妇提议道,她的小儿子可马上就要说亲了,这时候可不能让那些闲言碎语影响了儿子的亲事。
冯氏听了觉得有理,不管怎么样,这江家姑娘一定是她儿媳妇,若儿子真做了糊涂事,她更要好好补偿人家了。
于是,端午这一日冬秀便接到了冯氏的邀请。
冬秀自己可不大愿意去,这大热天的,根本懒得动弹,要她顶着大太阳,在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颠簸半天,那可要了她的命了,晒黑了怎么办呀,她前世就是因为不注意防晒,三十岁时脸上就开始长斑长皱纹了。
虽然这时候拒绝未来婆婆的相邀很不明智,可是摸着自己吹弹可破的面颊,她还是果断的拒绝了。
而且她听哥哥说过,那边也是挤挤挨挨的住了一大家子人,家里境况也颇不好,那家的大哥还常年吸食鸦片烟,没钱了便在家里偷摸些器物去典当换钱,这几年逢年过节的家里都有成群的讨债人上门要债呢。
在冬秀看来,自己可不是什么被耽搁的可怜老姑娘,比起嫁到那家里去做伺候人的小媳妇,最后得知丈夫搞了外遇,她已经觉得很是庆幸了。
在这么个女人完全没有地位的时代,冬秀深深觉得,也许一辈子不嫁人未必就不是件好事,特别是像她这样家里人口简单,哥嫂和气,自己又有钱财傍身的女孩子,在家里做个快乐的米虫也很好呀。
所以任凭吕氏如何训骂捶打她,她只管躲在自己的小院里喝着自制凉茶,品着新鲜瓜果,悠闲自得。
其实吕氏自己也不大想要女儿过去。
听说那家里连个帮佣也无,一应活计都要家里人自己上手,冬秀去她家做客,还能袖手坐在一边不成?
况且她的女儿不说是金樽玉盏里生出来的,可也算是娇生惯养了,从小到大,她连针线也舍不得狠逼她去学,那双小手比豆腐还要细嫩。
她怎么舍得让她去干那些粗活呢。
再一个,他两家定亲十多年了,逢年过节也常有礼品往来,这胡家可从来没说过要女儿去她家做客的话。
一定是因为最近的那个传言。
难不成那却是真的!
这胡家做下这样的事情,觉得理亏,所以才来向她家示好了?
不得不说,这些妇人的脑回路还真是出奇的一致呢。
反正吕氏觉得,若真是那样子,那就更不能去了,打量着她家好欺负呢,哼!
不过事情还没有确定,也不好闹僵了,吕氏到底叫家里下人装了许多绿豆糕、五毒饼、酵面团子,并蜜豆红枣馅儿的粽子,外加两坛好酒、几匹花布,一并给胡家送去了。
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失了礼数。
乡村里十年八年也不见得有什么大新闻可看,只好把那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添油加醋的反复咀嚼,以求这八卦能稍微慰藉一番他们那饥渴干枯的精神世界。
这种流言也不必去管它,等一件更新鲜有趣的事儿发生了,这件事自然也就揭过去了。
就连流言的对象,江、胡两家也是一样的。
不过是一场露天野台子戏,所有人都在瞬间忘记了胡家四少爷的绮闻艳事。
自《三寸金莲》被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的几个女孩子改编成了话剧,很快便被搬上舞台进行了演出,这时候话剧还是极其新鲜的一样事物,格外受那青年学生的追捧,再加上她们表演得着实不奈,小说的知名度又高,很容易便获得了成功,在学生中也算是有口皆碑,一时风靡各大高校。
可惜话剧到底有他的局限性,懂得欣赏它的国人少之又少,极难推广开来。
其实华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自有其独特的艺术喜好,要说最受国人追捧的那莫过于戏剧了,特别是现今正大行其道的京剧,真可谓戏迷天下有、票友遍地走。
因此这出话剧也就在学生间引起了追捧风潮,其他普通民众却并不知晓。
幸而这女学生中也有那天足会的拥趸,看这话剧如此受欢迎,反响如此热烈,比之读小说又是另一番滋味,受此启发,灵机一动,便想到要将其排成戏曲。
她们天足会主要是要给那些偏僻闭塞之地的人做思想工作的,那里交通阻隔、消息不畅,大多文化落后,又礼教森严,要想让那些愚昧而固执的人同意放脚,那真是难比登天,即便政府出面,也屡以流血冲突而终结。
可戏曲就不同了,这时候有不爱看戏的人么?
绝对没有!
外面几个编辑纷纷围过来问到:“小刘,刚才你送进去的是宝先生的信吧!”
“是啊,唐先生老早让我守在邮局里,生怕耽搁了,我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呢,可算给盼来了,再待下去,我都要被人邮局的人赶出来啦。”
众人闻言大笑,这可真是难得的待遇,不过对象是宝先生,倒也能理解,不夸张的说,他们的薪资很大程度都是靠着这位宝先生呢。
可惜这位宝先生是唐先生亲自负责联系的,他们除了知道他是徽州人外,其他一概不知,神秘得很呢,难为他们空有久仰之心,却无一见之缘哪。
“你们看!”突然有人指着屋内悄声示意众人。
众人纷纷望过去,透过明净的玻璃窗,只见屋内洒满晨曦细碎的光柱,唐先生半个身子都被笼罩其中,他盯着手中的书稿,放松的斜靠在椅中,面上带着愉悦的笑意,眼里含着快意的柔光,这样一副岁月静好、惬意慵懒的样子,让众人面面相觑,这怎么跟吸了鸦片烟似的啊,也不知这书稿里写得什么。
而且唐先生这样的状态维持了一整个上午,勾得众人心内痒痒:哎呀,好想看,好想看啊。
现代人都说网络小说那就是精神鸦片,极易上瘾、爽点不断,能让人一直处于一种愉悦的飘忽状态,而且还欲罢不能,一旦上手,立马入迷,难以舍弃。
唐才常现在正是这样的感觉。
这篇《上错花轿嫁对郎》冬秀正是借鉴了现代网络小说的写法,可谓是高潮迭起,剧情跌宕,冲突不断,文笔简洁明快,氛围轻松愉悦,让人一看便有目眩神离之感,很快就被带入文中所描述的那座扬州古城内。
阴差阳错上花轿,娇娥美女嫁错人,咋一看忒荒唐,细一想又很合理。
那杜小姐习得是琴棋书画,精得是针黹女红,李小姐却练得是刀枪棍棒,长于拳脚功夫,这两个习性禀气完全不同的扬州小姐,居然嫁错了新郎,自然引出许多事故,杜小姐被幽禁于将军府,为道明真相,女扮男装,千里赴边关去了,一个娇滴滴的闺阁女儿,这一路还不知遇到多少艰难险阻呢,真是让人为她揪心不已,而这一厢,李玉湖却与齐三公子成了对欢喜冤家,又因为自己学识浅薄,闹出不少笑话,很快就被齐三公子套出事情真相,后来如何了呢,杜冰雁顺利寻到袁将军了吗?被拆穿的李玉湖又何去何从了呢?
可惜故事看到这里就断掉了,唐才常心里真是如猫抓一般,恨不得现在就跑去那徽州向宝先生问个究竟,他可算是知道那些在报刊上追看连载小说的读者的心情了,那简直就如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吊得人难受极了哇。
本来看着那略显轻浮俗烂的标题,他还有些忧心呢,这一看就是那什么缠缠绵绵、情情爱爱的小说,与《三寸金莲》这样发人深省的小说相比,不免有些上不得台面,说白了,这位唐先生就是担心这《上错花轿嫁对郎》的逼格不够高,拉低了作者和他们报社的档次。
也不怪唐才常由此忧虑,实在现今写情的小说不大受人欢迎呢。
其实自大家林先生的译著《茶花女遗事》发表以来,国内小说便开始涌起一股写情的风潮来,从哀情到爱情,再到艳情、俗情,也流行了好几十年了,硬是可以称得上经久不衰,可小说质量毕竟越来越差了,读者们也看得腻歪了。
特别是民国成立以来,整个社会风气为之一变,以前是什么都要禁,现在则是什么都要变,连那西方人极度开放的男女关系也要学,小年轻们整天的高喊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凡遇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必视之为毒虫猛兽,恨不得退避三舍,不批判两句封建包办,礼教害人,简直就无法证明自己是新青年一般,自然也出现了许许多多这方面的文章,一下子用力过猛,本来是提倡婚姻自主的,搞到后来居然歌颂起私定终身、始乱终弃来,还直呼家中父母为封建残余、老顽固,这可戳了不少人的肺管子了,双方立马呛呛起来。
这民国可才成立不几年呢,要真一下子让年轻人自主婚姻,那还了得,社会迟早乱套,这股歪风到底被压下去了,而且家长们生怕这类小说会带坏子女性情,于是这写情论爱的小说也渐渐被打压得没了市场。
不过看完这寄来的稿子,唐才常就彻底放心了。
这篇小说既无男女私定终身的内容,也无女子未婚产子的情节,内容干干净净,全无一个爱字,却满篇皆是情,读之只觉温馨感动,就连他一个男子读完也觉心好似被泡在了一汪温水中,有着说不出的舒坦。
自古以来中国流行的便是才子佳人式的情感生活,然而那毕竟都是一些落魄书生的自娱自乐而已,看得多了便觉不过尔尔,双方不过是爱慕对方的才华、美貌,甚至权势地位而已,哪里比得过这样细水长流、自然生发的感情呢。
唐才常又去看冬秀写的信。
先前着急忙慌的,一看有新的小说稿件,连信也未来得及拆看,便去先睹为快了,现在缓过劲来再看,发现这封信居然全是用钢笔所书,字迹清晰美观,整洁大方,一勾一划间还颇为讲究轻重粗细、起承转合,倒像是练过的一般,看来宝先生还颇与时俱进嘛,不像他,硬是写不惯那钢笔字,看来上次他送去的钢笔倒是送对了。
唐才常看完信,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宝先生是久在家中坐,不知外间事啊,居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如今是多有名气。
原来冬秀考虑到这《自由谈》毕竟是《申报》的副刊,虽内容通俗却风格正统,就好比一位正人君子,自有他的节操和坚守,作为一份报纸也有它自己的偏向和风格。
而《上错花轿嫁对郎》却是一本偏女性向的言情小说,其实最适合刊登在《妇女报》之类的报纸上,不过冬秀也懒得自己去投稿,一来一回的商谈个稿酬啊、出版啊,都太不方便了,所以冬秀干脆在信中言明,若是《自由谈》不适合刊登此文,便请唐才常帮忙,将其转交到其他合适的报刊。
唐才常自然不会将到手的文章转交别报,笑话,他可不是为他人作嫁衣的人,而且,实话说,作为一个副刊,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笼络读者,增加销量,报纸刊登的内容极其繁杂,可以说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哪里有一个什么固定的风格呢,现在更是宝先生写什么小说,他们报纸便是什么风格,像上次的《三寸金莲》连载时,他们报纸上便尽是些论妇女之解放、妇女之健康、妇女之教育类的文章和照片,大不了这次就改成畅谈情感和婚姻好了,反正这个话题也是现今国民最爱议论的话题之一。
照信中所言,宝先生将每月给他们寄一次稿件,每次都在十万字左右。
冬秀研究过了,这时候的连载小说到底处于起步阶段,每次最多刊载八百字左右,也少有连载长篇小说的,除了她自己的,最长的要数一篇《赛金花》了,也不过15万字而已,所以十万字的存稿够他们用三个月的,这三个月都足够她将这本小说写完的了。
而唐才常却以为既然每月都能收到十万字的稿件,那每天就可以多刊登一点啊。
这篇小说与《三寸金莲》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不是那种耐人寻味,需要反复细品的文章,它情节紧凑、轻松明快,一气读完才最舒畅,在现代这样的小说还有个专有名词,那就是快餐文,若每次只能看个千八百字,却是完全不够过瘾的。
于是唐才常大手一挥,十分豪气的决定每日放出三千字,将一整个版面都拿来连载这篇小说,反正绝大多数人买他们的报纸就是为了追看宝先生的小说。
于是沪市很快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追文风潮。
特别是那些年轻学子们,他们正处于知好色而慕少艾的时候,可是平日所见,不过就是家里相敬如冰的父母那种平淡如死水般的相处方式,在他们看来自然是不可取的,而社会上鼓吹的恋爱自由,却被人大加批判,结果也不甚美好,在这新旧思想激烈碰撞、对冲的时代,他们不免迷茫了。
而《上错花轿嫁对郎》中那种如涓涓细流一般滋润着人心,平凡却不平淡的感情一下子就攥住了他们的心、深深的震撼了他们。
原来大家都只知道爱情是如何的叫人向往,可有谁看过比谈恋爱还浪漫、还美好的婚姻呢。
虽然目前只出了齐三公子和李玉湖这一条感情线,可那种青年男女在嬉笑打闹的日常点滴中表现出的温馨细腻的情感足以打动所有人的心,那种水到渠成,自然流露的喜爱钦慕之情,那种同心同力共度难关的相濡以沫,比得过所有山盟海誓,轰轰烈烈。
男生们还只是被那精彩的故事,和新颖别致的夫妻相处方式所感动。
等《妇女报》取得了转载权,使得这篇故事走进千千万万的闺阁之中时,才真正显现出它言情小说的魅力来。
女孩子们简直是痴了、醉了。
哪个待嫁女子没有想象过自己未来的丈夫和婚姻生活呢,大概所有人都是抱着憧憬和希冀的吧,她们希望能获得丈夫的宠爱、婆家的尊重,能早日生下一个男孩,稳固自己的地位,这大概就是所有了吧,也是她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满的婚姻了。
可这篇小说所描绘的世界,是她们连想也不敢想,想也想不到的,原来男女之间能那样的温馨而甜蜜,那看似鸡飞狗跳的生活,却是如此动人心扉。
女孩们不由得想象着自己就是那被错嫁的李玉湖,自己将来的丈夫,会不会也像是齐三公子一般风趣幽默,又机智温柔呢。
深闺里默默的酝酿出女孩们一个个美好的梦。
而闺阁里的冬秀就是那一个个美梦的编织者。
第50章 戏剧
冬秀一边码字写文,一边描摹着自己的画作。
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成功的画出了一副真人大小的画像,这幅画像的主人正是吕氏。
明年就是吕氏的五十大寿,冬秀打算将这一幅画作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好稍稍缓解一些她老人家的郁闷焦虑之情。
自那胡家少爷海外求学去了,中间便没回来过一次,求亲迎娶自然更没动静了,村子里早就闲言碎语满天飞了,眼看女儿活生生被耽误成了个老姑娘,吕氏这些年是越发焦躁不安起来,然而现在连退亲也做不得了,定亲多年,她家姑娘已然板上钉钉的是胡家妇了,只能等着那胡少爷来娶了。
吕氏这边不好过,冯氏比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娘啊,咱都是一家人,你跟我们说个实话,穈儿他到底是不是在外面另娶了?”
胡家大媳妇跟二媳妇扯着冯氏八卦。
前些日子有个在外面做买卖的邻村人回来了,说他们家穈哥儿已经在外面娶妻生子了,还是娶的个洋婆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本来之前他们家就因为久不娶亲,耽误了人家江家姑娘,被村里人背地里指指戳戳了,说家里的穈哥儿学了那陈世美,上了大学就看不上乡下姑娘了,想要抛弃糟糠呢,那邻村人带回的消息,倒像是印证了村人的猜想一般,教人不得不信啊。
冯氏心里也是叫苦,她当然相信自己儿子不是那样不守信义的人,而且就算他要另娶她人,也一定会告诉她的。
她很想坚定的回答两个儿媳:不是。
可是想到儿子信中经常提到的那位什么韦小姐,她又迟疑了,儿子信中毫不掩饰的喜爱倾慕之情几乎要流淌出来,每每不吝夸赞之词,甚至直言“儿与韦莲斯女士纵谈极欢,其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忱于一身者惟其一人耳”,可见他真是极喜爱那个女子的,又听闻国外不很注重男女之大防,年轻男女结婚甚至可不通禀父母,就自行做主结婚的,况儿子也到了这样的年纪,莫不是真如那邻村人说的,娶了个洋媳妇?
冯氏还真拿不准了。
若真是这样,那可就了不得了,要是早几年也还好说,那时候双方年纪都小,也不妨碍人家姑娘另找婆家,现在都把人生生耽误成老姑娘了,不娶也得娶了,这要是在人家姑娘还没过门的时候就另外娶妻生子了,不是在打人的脸吗,到时候恐怕他们胡家要被人戳烂脊梁骨哩。
冯氏不淡定了。
决定立马写信质问儿子,并要求他尽快回乡完婚。
两个媳妇见她沉默,撇撇嘴,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穈哥儿肯定是像那邻村人说的一般,在外面另娶了,另娶也就罢了,怎么能让那个女人先生了孩子呢,而且娶得还是个番婆子,哎哟哟,那生出来的孩子得是什么样啊,难不成也是什么红头发绿眼睛的罗刹样么,啧啧,他们胡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有个那样儿的子孙,可真是丢脸哦。
“娘,我看不如时常请那江家姑娘来家坐坐,一来平息流言,二来也算宽慰人家,证明咱们胡家可没有那退亲的心。”
大儿媳妇提议道,她的小儿子可马上就要说亲了,这时候可不能让那些闲言碎语影响了儿子的亲事。
冯氏听了觉得有理,不管怎么样,这江家姑娘一定是她儿媳妇,若儿子真做了糊涂事,她更要好好补偿人家了。
于是,端午这一日冬秀便接到了冯氏的邀请。
冬秀自己可不大愿意去,这大热天的,根本懒得动弹,要她顶着大太阳,在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颠簸半天,那可要了她的命了,晒黑了怎么办呀,她前世就是因为不注意防晒,三十岁时脸上就开始长斑长皱纹了。
虽然这时候拒绝未来婆婆的相邀很不明智,可是摸着自己吹弹可破的面颊,她还是果断的拒绝了。
而且她听哥哥说过,那边也是挤挤挨挨的住了一大家子人,家里境况也颇不好,那家的大哥还常年吸食鸦片烟,没钱了便在家里偷摸些器物去典当换钱,这几年逢年过节的家里都有成群的讨债人上门要债呢。
在冬秀看来,自己可不是什么被耽搁的可怜老姑娘,比起嫁到那家里去做伺候人的小媳妇,最后得知丈夫搞了外遇,她已经觉得很是庆幸了。
在这么个女人完全没有地位的时代,冬秀深深觉得,也许一辈子不嫁人未必就不是件好事,特别是像她这样家里人口简单,哥嫂和气,自己又有钱财傍身的女孩子,在家里做个快乐的米虫也很好呀。
所以任凭吕氏如何训骂捶打她,她只管躲在自己的小院里喝着自制凉茶,品着新鲜瓜果,悠闲自得。
其实吕氏自己也不大想要女儿过去。
听说那家里连个帮佣也无,一应活计都要家里人自己上手,冬秀去她家做客,还能袖手坐在一边不成?
况且她的女儿不说是金樽玉盏里生出来的,可也算是娇生惯养了,从小到大,她连针线也舍不得狠逼她去学,那双小手比豆腐还要细嫩。
她怎么舍得让她去干那些粗活呢。
再一个,他两家定亲十多年了,逢年过节也常有礼品往来,这胡家可从来没说过要女儿去她家做客的话。
一定是因为最近的那个传言。
难不成那却是真的!
这胡家做下这样的事情,觉得理亏,所以才来向她家示好了?
不得不说,这些妇人的脑回路还真是出奇的一致呢。
反正吕氏觉得,若真是那样子,那就更不能去了,打量着她家好欺负呢,哼!
不过事情还没有确定,也不好闹僵了,吕氏到底叫家里下人装了许多绿豆糕、五毒饼、酵面团子,并蜜豆红枣馅儿的粽子,外加两坛好酒、几匹花布,一并给胡家送去了。
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失了礼数。
乡村里十年八年也不见得有什么大新闻可看,只好把那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添油加醋的反复咀嚼,以求这八卦能稍微慰藉一番他们那饥渴干枯的精神世界。
这种流言也不必去管它,等一件更新鲜有趣的事儿发生了,这件事自然也就揭过去了。
就连流言的对象,江、胡两家也是一样的。
不过是一场露天野台子戏,所有人都在瞬间忘记了胡家四少爷的绮闻艳事。
自《三寸金莲》被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的几个女孩子改编成了话剧,很快便被搬上舞台进行了演出,这时候话剧还是极其新鲜的一样事物,格外受那青年学生的追捧,再加上她们表演得着实不奈,小说的知名度又高,很容易便获得了成功,在学生中也算是有口皆碑,一时风靡各大高校。
可惜话剧到底有他的局限性,懂得欣赏它的国人少之又少,极难推广开来。
其实华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自有其独特的艺术喜好,要说最受国人追捧的那莫过于戏剧了,特别是现今正大行其道的京剧,真可谓戏迷天下有、票友遍地走。
因此这出话剧也就在学生间引起了追捧风潮,其他普通民众却并不知晓。
幸而这女学生中也有那天足会的拥趸,看这话剧如此受欢迎,反响如此热烈,比之读小说又是另一番滋味,受此启发,灵机一动,便想到要将其排成戏曲。
她们天足会主要是要给那些偏僻闭塞之地的人做思想工作的,那里交通阻隔、消息不畅,大多文化落后,又礼教森严,要想让那些愚昧而固执的人同意放脚,那真是难比登天,即便政府出面,也屡以流血冲突而终结。
可戏曲就不同了,这时候有不爱看戏的人么?
绝对没有!